T/DZJN 25—2021 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DZJN 25—2021 |
中文标题 | 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9.220.01 电池和蓄电池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F519 其他批发业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08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05月01日 |
起草人 | 陈琳、刘培松、黄敦新、孙琦、徐学良、王宏栋、张宝、王超、杨清雨 |
起草单位 | 骆驼资源循环襄阳有限公司、安徽华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分所、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沁新集团(天津)新能源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绿色智汇能源技术研究院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1 总体要求 4.1.1产品绿色设计应理解各相关方的绿色需求和期望。 4.1.2产品绿色设计应全面考虑产品从原材料获取,到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回收利用,直至最终处置全过程的绿色属性。 4.1.3综合考虑产品的技术性、经济性,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产品的功能、质量、成本、生产效率、资源消耗、环境影响和人体健康与安全要求等多方因素,并在各种因素之间做出平衡,使其总体效果达到最优。 4.1.4产品绿色设计应在政策法规、标准和利益相关方要求的框架内实施,在实施绿色设计时应定期了解和分析这些要求的变化。 政策法规、标准和利益相关方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国家和国际法规的限制性要求和责任; b. 技术标准和自愿协定; c. 市场或消费者的需求、发展趋势和期望; d. 社会和投资者的期望等。 4.1.5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供应链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有利于促进产品绿色设计的相关信息。 4.1.6建立协同优化机制,协同供应链上下游开展产品绿色设计,提高供应链各阶段的绿色化水平。 4.2 绿色设计通用技术要求 4.2.1 材料选择设计 应慎重选用尚不清楚毒副作用的人工化学物质,必要时,要求供货方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 避免或尽量减少使用有毒有害材料 ,不可避免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材料时应: 1)新(或改进)产品用量比原产品减少; 2)用量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标准的限值要求; 3)提出进一步改进方案和措施,例如提出替代技术(或材料)的研究计划。 应减少同类产品使用材料的种类;提高材料的利用率,以减少材料的使用量、废料产生和排放;必须使用混合材料时,选择相容性好的材料。 应优先选用来源丰富和可再生的材料,尽量不使用或少使用稀有材料;优先选用再生材料和再制造件(标准和政策法规禁止的除外)。 优先选择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符合绿色供应链要求的供应商。 优先选用易于回收、可循环利用的材料;在需要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制造的零件时,优先选用能够或者容易回收的材料。 4.2.2 产品结构设计 产品应采用轻量化设计。通过轻量化设计,使产品: 1)小型化,减小产品体积和质量; 2)结构优化,减少材料使用量; 3)结构精简,减少产品零部件数量; 产品设计应考虑回收利用。通过可拆卸性、再利用性设计,使产品: 1)方便报废后拆卸,利于回收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2)易于清洗、修复、检测和装配,便于产品报废后再利用; 3)大型及贵重零部件具有良好的可修复性和再制造性。 产品设计应易于包装、运输。其产品应: 1)结构紧凑,减小包装和运输体积; 2)大件产品采用分体式结构,且重心稳定,便于装卸和运输。 4.2.3 制造过程设计 1)设计者应充分考虑产品制造难易程度和经济性,以及制造过程的污染排放、资源使用、人体健康与安全等因素。 2)对有毒有害性材料进行标识并分类,给出生产过程安全防护要求。 3)分析、确认零件性能、精度和表面结构等设计要求的合理性,减少加工工序和加工量。 4)有利于绿色制造工艺技术的应用。 4.2.4 包装设计 包装材料的选择应: 1)优先选用无毒无害、易分解或者可以生物降解的包装材料。 2)优先选用可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 3)同类产品应使用同一种包装材料。 4)包装废弃物可实现无害化处理。 包装设计应遵循减量化、可回收要求,主要包括: 1)在满足包装要求的前提下,应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量。 2)避免过度包装,减小包装的体积。 3)优先使用可重复使用的包装设计。 4)保证吊装、搬运和拆卸的方便、安全。 5)包装标识符合GB/T 18455的规定。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9781B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建忠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 | 邮编 : 10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