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ZJN 26—2021 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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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DZJN 26—2021 |
中文标题 | 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9.220.01 电池和蓄电池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F519 其他批发业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08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05月01日 |
起草人 | 訚硕、王超、黄敦新、徐学良、李昶霓、金光龙、张宝、杨清雨 |
起草单位 | 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绿色智汇能源技术研究院、广州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分所、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蜂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吉林铁阳盛日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5.1 企业在开展采购时,应在满足技术要求的情况下,还应充分考虑环境效益,将对环境的影响和人身健康安全纳入采购要求;优先采购环境友好、节能低耗和易于资源综合利用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5.1.1 企业采购的原材料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a) 优先选用符合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的,具有低能耗、低污染、无毒害、资源利用率高、可回收循环再利用等各种良好性能的材料; b) 原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应达到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c) 进口原料中的有害物质限用要求要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5.1.2 企业采购的产品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a) 在设计过程中树立全生命周期理念,符合生态设计产品的要求; b)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对人体伤害低甚至无伤害的原材料,采用清洁生产工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优于相应的排放标准; c) 在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低,不会对使用者造成危害,污染物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d) 废弃后可以回收、循环利用,能够安全处置; e) 通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或者国家认可的其他认证(适用时); f) 产品不应过度包装; g) 产品应不被列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应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5.1.3 企业采购的服务应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a)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尽可能小,污染物排放少、不产生有毒有害或者难处理的污染物,对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收集和合理处置等; b) 符合节能降耗的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少用资源和能源,对自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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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9781B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建忠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 | 邮编 : 10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