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ZJN 55—2021 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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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DZJN 55—2021
中文标题  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20.99 其他电池和蓄电池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M7590 其他科技推广服务
发布日期  2021年09月30日
实施日期  2021年11月01日
起草人  李长东、张宇平、吕喆、王岩龙、金光龙、甄爱钢、王超强、范炜玮、周友元、黄敦新、李毅、裴高生、蒋光勤、张宝、陈珍华、刘苗华、郭思军、颜雪冬、王晓超、杨清雨
起草单位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格林美(武汉)动力电池回收有限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中化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铁阳盛日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天能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工业智能研究院、派尔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金格派锂电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凯地众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隆兴德锂业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绿色智汇能源技术研究院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4 总则
4.1 评价原则
4.1.1 一致性原则
评价总体结构与GB/T 36132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要求保持一致。
4.1.2 行业性原则
评价要求在GB/T 36132的基础上突出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行业的特征。
4.1.3 系统性原则
评价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完整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
4.2 评价指标
4.2.1 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7个方面,在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在二级指标下设具体评价要求。基本要求为工厂参与评价的基本条件,不参与评分;其他6个方面为具体评价要求,通过评分来判断工厂满足要求的程度。绿色工厂评价体系框架如图1所示。
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必选要求为要求工厂应达到的基础性要求,必选要求不达标不能评价为绿色工厂;可选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工厂的实际情况确定可选要求的满足程度。
 
图1 绿色工厂评价体系框架
4.2.2 权重系数和指标分数
动力锂离子电池回收处理企业绿色工厂评价一级指标权重系数为:
——基本要求(5.1)采取一票否决制,应全部满足;
——基础设施(5.2)20%;
——管理体系(5.3)15%;
——能源与资源投入(5.4)15%;
——产品(5.5)5%;
——环境排放(5.6)15%;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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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登记证号51100000500009781B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黄建忠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邮编 : 1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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