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ZJN 65—2021 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规范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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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DZJN 65—2021 |
中文标题 | 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规范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9.220.01 电池和蓄电池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98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23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1月01日 |
起草人 | 李明钧、戴涛、胡跃、孙琦、范炜玮、周青宝、张宝 、杨清雨 |
起草单位 | 天能帅福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科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工业智能研究院、青岛乾运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绿色智汇能源技术研究院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6.1基本要求 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销售盈利能力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其产能规模、产品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前列。并按照 GB/T 19001、GB/T 24001和 GB/T 28001 建立并运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b)宜按照GB/T 23331要求建立并运行能源管理体系 c)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标准,且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事故和违法使用能源的行为; d)应列入国家公布的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并依法执行了建设项目(包括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制度; 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57号)公告,发布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e)应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达到国家发布的《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二级及以上水平; 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发布《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f)宜采用国家鼓励的技术工艺和技术措施。不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相关物料; g)应按照 GB 17167 和 GB 24789 的要求配备能源和用水计量器具,并依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污染物检测; h)应建立了完善的上下游供应商选择、认证、审核、绩效管理和供应商退出机制,绿色供应链管理的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在企业运营中得到有效实施; i)应与上下游供应商建立了信息沟通机制,将采购计划、要求和标准以及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等,向供应商进行了宣传和沟通,并得到有效地响应; j)应对照本标准开展自评价,并编写《动力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自评价报告》,见附录B。由相关方评价时,企业应提供自评价报告及其统计数据、运行记录等相关支撑材料。 6.2评价指标 6.2.1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见表 1。 6.2.2一级指标由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与规划、绿色设计、采购与供应商管理、生产、物流、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文件、信息平台及管理、应急响应、绩效评价、管理评审、持续改进和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等 12 项评价指标构成,总计分值为 100 分。各项一级指标分别设定了得分限值,见表1。 6.2.3二级指标有61 项,分别设置了不同的权重和得分限值,见表 1。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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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9781B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建忠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 | 邮编 : 10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