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ZLA 001—2021 广州市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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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GZLA 001—2021 |
中文标题 | 广州市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 |
英文标题 | Classification and assessment criteria of urban logistics distribution enterprises in Guangzhou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220.01 运输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43 道路货物运输 |
发布日期 | 2021年06月08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06月30日 |
起草人 | 张智勇、林勋亮、刘广海、石永强、狄琤、江川、李健华、何丽敏、赵远东、王伟、曾迅、胡亚军 |
起草单位 | 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广州冷链行业协会、广州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广州市快递行业协会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3术语和定义 GB/T 18354、GB/T 19680-2013、GB/T 21072、DBJ440100/T 188、DBJ440100/T 189界定的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城市配送物流企业 从事城市配送业务,具有基本物流业务设计及系统运作,具有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3.2 物流服务 为满足客户需求所实施的一系列物流活动过程及其产生的结果。 3.3 综合物流服务 为客户制定系统化物流功能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的物流服务。 4 分类原则 分类原则如下: a) 应是符合3.1定义的企业; b) 相近业务应合并为同一类型; c) 应以企业的物流主营业务收入为主要依据。 5 城市物流配送企业的类型 5.1 综合型城市物流配送企业 综合型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a) 从事多种城市物流配送服务业务,可以为客户提供运输、仓储、配送、流通加工、信息服务等多种物流服务,具备一定规模; T/GZLA 001-2021 b) 可为客户制定系统化的物流解决方案,可为客户提供综合物流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 c) 自有或租用必要的运输工具、仓储设施及相关设备; d) 具有一定市场覆盖面的货物集散、分拨、配送网络; e) 具备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物流服务全过程进行状态查询、监控。 5.2 仓储型城市物流配送企业 仓储型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a) 以从事城市配送仓储业务为主,具备一定规模; b) 可为客户提供分拨、配送、流通加工等服务,以及其他增值服务; c) 自有一定规模的仓储设施、设备,自有或租用必要的货物运输工具; d) 具备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仓储货物进行状态查询、监控。 5.3 运输型城市物流配送企业 运输型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a) 以从事城市配送运输业务为主,具备一定规模; b) 可为客户提供运输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 c) 自有一定数量的运输工具和设备; d) 具备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运输货物进行状态查询、监控。 5.4 冷链型城市物流配送企业 冷链型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a) 从事城市冷链物流配送服务业务,可以为客户提供运输、仓储、配送、流通加工、信息服务等多种物流服务,具备一定规模; b ) 应有仓库管理系统或运输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应具有与温控相关的功能; c) 应具有完善的冷链保障机制,对在途、在库物品应满足冷链通用流程关键点控制操作规范要求; d) 可制定冷链物流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增值服务。 5.5 网络平台型城市物流配送企业 网络平台型城市物流配送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a) 从事多种城市物流配送服务业务,可以为客户提供运输、仓储、配送、流通加工、信息服务等多种物流服务,具备一定规模; b) 将多种城市配送资源在互联网基础上进行自由组合; c) 可为客户制定系统化的物流解决方案,可为客户提供综合物流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 d) 具备信息服务功能,应用信息系统可对物流服务全过程进行状态查询、监控。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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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州物流与供应链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1007475957437 | 发证机关 | 广州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调研,协助政府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标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交流和咨询,组织企业人才培训。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冯耀良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公园西路166号锐港中心7楼708房。 | 邮编 : 51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