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KZZHZS 002—2021 地理标志 口孜大蒜-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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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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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KZZHZS 002—2021 |
中文标题 | 地理标志 口孜大蒜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220.10 香料和调料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6 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1年07月19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07月19日 |
起草人 | 周月巨、胡宝玉、娄鹏祥、武燏、李鹏、王传贵。 |
起草单位 | 颍东区口孜镇农业综合服务站、颍东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颍东区菜篮子工程办公室、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曹庄扶贫互助社。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生产地域土壤情况 生产区域范围内空气清新,水质纯净无污染,排水良好。土层深厚,土壤以砂礓黑土、潮土和少量棕壤土为主。pH值为5.2-5.5,含有机质5.44%、全氮0.345%、速效磷12.3毫克/千克。 生产地域气候情况 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适中,光照充足,冷热适中,区域差异和垂直变化大。年均气温15.3 ℃,年均降水量1000毫米,年平均降水日数为156天,常年相对湿度80%,全年雾日累计30-35天,累计年均日照时数2038.3小时,全年无霜期224天。 技术要求 一、口孜大蒜 产于本文件第4章规定区域内,符合本标准质量要求的蒜头,具有表皮较厚,不易脱皮;蒜头大、圆形、瓣大整齐;色鲜质嫩、肉厚皮薄、蒜味浓郁等特点。 地理位置: 在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东经111o55′-116o67′和北纬32o48′-32o54′之间),该区域所属的位置位于安徽省西北部。南依淮河第一大支流的颍河与颍州区和颍上县相望,北跨茨淮新河与亳州市的利辛县接壤,东临乌江与颍上县和利辛县毗邻,西与颍泉区为界,地处黄淮海平原,地势平坦,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 二、等级规格 口孜大蒜按蒜头最大横径规格分为特级、优级。 等 级 要 求 特级 同一品种,色泽一致,形状规则 ,坚实饱满,蒜头外皮完整 ,无机械伤 ,无根须 、蒜皮 、 蒜茎、空腔蒜等,横径(≥55mm)。 优级 同一品种或相似品种 ,较坚实饱满,允许外皮有少量裂痕或剥落 ,允许有少量形状不规则蒜,允许有 轻微机械伤以及带少量根须和蒜皮 、根须、蒜茎 、空腔蒜等,横径(≥45mm)。 注:大蒜梗长小于 30 mm,独头蒜横径等级向下顺延不超过20mm。 交易双方对梗长有特殊要求的可按双方协议执行。 三、理化指标 水分控制在含量≤70%,该指标参照 DB 62/T 1789《地理标志产品 民乐紫皮大蒜》 设置,检测方法按 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规定执行; 灰分含量控制在≤1.5%,该指标参照 GB/T 22212《地理标志产品 金乡大蒜》设置,检测方法按 GB 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规定执行; 蛋白质含量控制在≥4.6%,该指标参照 GB/T 22212-2008《地理标志产品 金乡大蒜》设置,检测方法按 GB 5009. 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规定执行; 还原糖含量控制在≥0.4%,该指标参照 GB/T 22212《地理标志产品 金乡大蒜》设置,检测方法按 GB 5009.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还原糖的测定》规定执行; 粗纤维含量控制在≤1%,该指标参照 DB13/T 1493 《地理标志产品 永年大蒜》设置,检测方法按GB/T 5009.10《植物类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规定执行。 四、安全指标和重金属指标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安全质量指标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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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曹庄村扶贫互助社 | ||
登记证号 | 51341203052906074B | 发证机关 | 颍东区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互助资金的运行和管理,负责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武燏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口孜镇人民政府 | 邮编 : 23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