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ZZLXH 054—2021 企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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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LZZLXH 054—2021 |
中文标题 | 企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范 |
英文标题 | Code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hazardous chemicals in enterprise laboratorie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01 服务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45 质检技术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25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02月26日 |
起草人 | 次仁卓嘎、鲜林霏、罗笑娟、邓杏娟、龙莎莎、辛双阳、何天文、洛桑卓玛、买秀兰、赵明、叶国林 |
起草单位 | 西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西南政法大学、林芝市质量协会。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6 基础设施 6.1 实验工作区和办公休息区应隔开设置。 6.2 实验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 6.3 实验室建筑设施及其他安全、防护、疏散的要求应符合 JGJ 91和 GB 50016 的规定。 6.4 危险化学品储存柜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保持通风良好,不宜贴邻实验台设置,不应放置于地下室。 6.5 有可燃气体产生的实验室不应设吊顶。 6.6 在使用气体的实验室,应设机械通风设施,宜配备氧气含量检测报警仪。 6.7 在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实验室,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并应设可燃气体测报仪,且与风机联锁。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备的配置应符合 GB 50493 的规定。 6.8 实验室使用气瓶应配置气瓶柜或气瓶防倒链、防倒栏栅等设备。宜将气瓶设置在实验室外避雨通风的安全区域。保持余压。 6.9 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残气(或尾气)应通过管路引至室外安全区域排放、回收、处置。 6.10 在实验室适当处应设置应急淋洗设施。在实验台附近应设置紧急洗眼器。 6.11 应根据 GB 17914、GB17915和 GB17916 中规定的易燃易爆性化学品、腐蚀性化学品和毒害性化 化学品的灭火、消防方法。针对实验室使用的化学品的危险性质,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定位设置以下消防器材: —— 消防铲; —— 灭火器; ——灭火毯; —— 砂箱; ——其他必要消防器材。 6.12 实验室用灭火器的类型和数量配置应符合 GB 50140 的规定。 6.13 实验室与电气因素有关的安全要求应符GB/T27476.2 的规定。 6.14 应在实验室内方便取用的地点设置急救箱或急救包,配备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 GBZ 1 的要求确定。 为作业人员配备的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 GB/T 29510 的规定。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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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林芝市质量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540400064658047D | 发证机关 | 林芝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质量工作的信息和建议,组织林芝市名牌产品的评选工作,组织开展质量奖的评审工作等,并对全市农(副)产品质量进行监督,农牧产业技术推广管理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买秀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林芝市巴宜区塔布路14号 | 邮编 : 86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