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ASJL 0002—2021 汽车内饰材料雾化性能试验方法-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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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ASJL 0002—2021 |
中文标题 | 汽车内饰材料雾化性能试验方法 |
英文标题 | Trim materials in motor vehicles fogging test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3.040.60 车身及车身附件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T26 |
国民经济分类 | 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8月06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08月06日 |
起草人 | 李毅然、孔春花、门玉琢、阚有波、史岩、田博洋、王皓辰、李昱霖、张世彤、张邦成、杨树臣、李莲芝、冀秉魁、于海波、刘博、牟准 |
起草单位 | 长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吉林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学院、长春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吉林省中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实验方法: 设置加热温度为100℃,冷却温度为21℃,也可由利益双方协商确定使用其他加热温度和冷却温度,但需在报告中说明。 称取铝箔片重量G0,精确至0.01mg。从称量铝箔片到开始雾化试验的时间间隔应不超过10min。 将样品放入起雾杯中,测试面朝上。金属环放置在样品上,样品呈铺展状态。将密封圈放置在起雾杯杯沿顶部,称重的铝箔片放置在密封圈上面,其中光面朝下,再将玻璃板放置在铝箔片上。 将起雾杯放置到雾化试验设备中,滤纸放置在玻璃板上,再将冷却板放在滤纸上,冷却面朝下。 注:试验过程中必须防止移动上述试验装置(已称重的铝箔玻璃片/清洗过的玻璃板/圆形滤纸/冷却板)。 起雾时间为16h±10min。 小心取下冷却板和铝箔片,并将铝箔片迅速放到干燥器中,铝箔片附雾化物的一面朝上,在干燥器中干燥(3.5~4)h。 将干燥后的铝箔片从干燥器中取出,并立即称重G1,精确至0.01 mg。 试验过程中不应直接用手接触试样和清洗好的设备,如起雾杯、玻璃板等,应使用聚乙烯手套、镊 子或钳子。 每次试验应测试两组样品。 每次试验时需要同时进行一次检查性试验。将(10±0.1)g的DOP或DIDP加入起雾杯中,起雾杯内壁不得被测试液沾湿,将带有待测液的起雾杯放入雾化试验设备中,每次放置的位置不同。在雾化试验设备中放置(16±0.2)h后,雾化量应在(4.9士0.25)mg范围内。如试验结果不满足上述条件,检查试验条件,重新进行试验。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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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吉林省汽车服务工程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220000MJ4173143B | 发证机关 | 吉林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向有关部门推荐科研成果等;咨询服务;技术开发与合作。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门玉琢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 邮编 : 13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