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HJX 024—2021 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 智能化系统设计技术要求-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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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SHJX 024—2021
中文标题  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 智能化系统设计技术要求
英文标题  Intelligent system design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intelligent and connected vehicle open test road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20 道路运输
中国标准分类号  R85
国民经济分类  G544 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5日
实施日期  2022年06月15日
起草人  保丽霞、王秋兰、朱昊、孙然、姜滟、林中朴、赵方、张扬、李宏存、季楠、管青、薛冠超、田野、祁坤、忻春、李天宇、杜波、曲文良、周轶、范军、汪志涛、吴俊、程元晖、马晓龙。
起草单位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汽车城(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上海淞泓智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信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智能交通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浙江海康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宝康电子控制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智能化系统设计所包含的交通感知设备、交通边缘计算设备、路侧通信及定位设备、测试监测与服务系统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M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N类(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车型测试的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智能化系统的规划设计及建设。
主要技术内容  1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对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场设计相关的专业术语进行了定义。
2一般规定
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侧试场设计应以满足自动驾驶功能测试为主,同时结合多种道路类型设计需求,辅以道路网联环境和配套服务基础设施。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侧试场设计在满足智能网联汽车基础功能测试的基础上,宜规划设计多种道路类型,满足丰富多样的测试场景需求。同时可根据当地区域特色进行相应道路的多样化设计,满足不同区域差异化测试需求。不同道路类型测试区域应符合T/CSAE 125-2020 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设计技术要求。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场提供的测试场景应符合T/CSAE 53-2017 、T/CSAE 157-2020、 T/CSAE 158-2020的要求。
3道路智慧化体系总体架构
ICV道路智慧化设施按照部署位置可分为中心端设施、路端设施两类。中心端设施主要包括ICV监测与服务中心、高精度地图;路端设施主要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控制与诱导设施、交通感知设施、MEC。通信设施与网络安全软硬件设施在中心端与路端均应部署。
ICV路侧智能设施应在保持其各自基本功能与特性基础上,相互配合,协调联动,路侧智能设施之间信息交互的主要逻辑关系如下图所示,其他信息交互逻辑关系可在此基础上增加。
4面向ICV测试需求的设施智慧化改造
(1)交通感知设施
ICV的交通感知设施应能分别实现交通流检测、交通事件检测、基础设施状态监测、交通气象监测、交通参与者感知等功能,也可多种设备融合实现上述检测功能。
ICV的交通流检测设备应至少能够检测车流量、平均车速、时间占有率等信息;应支持按车道统计交通流信息。
ICV的交通事件检测设备应至少能够检测车辆停止事件、逆行事件、行人事件、抛洒物事件等异常交通事件信息,系统自动进行交通事件检测并输出检测结论,并具备报警信息提示功能。
ICV的基础设施状态监测设备应包括路面状态检测设备、边坡状态监测设备、桥梁结构物状态监测设备、隧道结构物状态监测设备。
ICV的交通气象环境监测设备应至少能够监测《公路交通气象监测设施技术要求》(GB/T 33697)中规定的监测项目,重点监测项目包括:能见度、路面温度、路面状况(干燥、潮湿、积水、结冰、积雪)、风速、风向等。
ICV的交通参与者感知设备主要包括微波雷达检测器、高清视频检测器、激光雷达检测器等具备目标识别功能的设备,实现对路段、匝道和转角盲区范围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识别检测以及定位。
ICV的交通参与者感知设备主要包括微波雷达检测器、高清视频检测器、激光雷达检测器等具备目标识别功能的设备,实现对路段、匝道和转角盲区范围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识别检测以及定位。
(2)交通控制与诱导设施
交通信号控制设施包括道路路口信号控制设施、车道通行信号控制设施、匝道信号控制设施、隧道交通信号控制设施、避险车道信号控制设施等。
交通信息发布设施包括可变信息标志、可变限速标志、服务区信息屏等。交通警示设施包括黄闪警示灯、雾灯、临时安全警示灯等。
(3)路侧通信设施
路侧通信设施的通信子系统具备接收和发送无线信号的功能,至少应该支持广播数据发送。通信设备的部署间距不宜小于 100m,对于车流量大地段部署间距宜200m~400m。对于车流量小地段部署间距可 400m~800m。匝道,隧道,弯道等特殊路段根据覆盖补充部署,确保道路无信号覆盖盲区。
(4)高精度地图
高精度地图应由静态数据和静态数据图层、动态数据图层构成。(动态数据图层是指高精度地图用以存储实时动态数据的框架结构,在高精度地图未投入使用前,该框架结构内不包括实际应用数据。高精度地图通过动态数据图层接口接入各类动态交通数据,并将各类动态交通数据存储于动态数据图层,用以支持场景可视化等应用)
高精度地图的静态数据应包括道路数据、车道数据、道路设施数据。(道路数据、车道数据和道路设施数据是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数据,可用以支撑多数据融合、场景可视化等应用,是高精度地图必须包含的数据内容)
高精地图应能够包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所定义的交通标线、交通标志、交通护栏等基本交通构成要素。
(5)边缘计算设施
MEC由数据处理与控制单元、数据存储单元、通信接口构成。MEC应支持第三方应用、模型和算法的快速部署。其中的应用、模型和算法应支持与中心端的协同运行和数据互通。MEC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署在路侧现场或ICV监测与服务中心。
5 ICV监测与服务中心
ICV监测与服务中心的信息化系统主要由数据管理系统、感知数据融合系统、数据分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数据交换系统、监控管理系统、运营管理系统、决策控制系统、信息安全系统与高精度地图数据系统等构成。ICV监测与服务中心与路侧设施、ICV车辆、第三方数据平台进行信息交换,实现路网管理、ICV信息服务等功能。
6网络安全
ICV道路设施网络安全要求应包括物理环境、通信网络、区域边界、计算环境、安全管理等通用要求以及云计算安全扩展要求、移动互联安全扩展要求、物联网安全扩展要求、工业控制系统安全扩展要求。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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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上海市交通运输行业协会
登记证号5131000050176982XR发证机关上海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行业协调、学术交流、政策研究、专业培训、咨询服务、安全评估、标准制订、会展招商、政府委托事项(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纪善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建国东路525号1804室邮编 : 2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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