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HPA 1—2021 普通客船消毒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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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ZHPA 1—2021 |
中文标题 | 普通客船消毒技术规范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51 水上旅客运输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05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11月05日 |
起草人 | 王建华、张拾、周卫良、黄超、范林纯 |
起草单位 | 珠海市港航海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珠海九洲蓝色干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斗门香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香港珠江船务有限公司、澳门粤通船务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普通客船开展运营服务时进行消毒的管理要求、消毒剂及配制、消毒过程人员防护、消毒流程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适用于政府发布的疫情防控或公共卫生事件的低风险阶段,于港珠澳地区运营的普通客船日常消毒处理。 |
主要技术内容 | 3 术语和定义 WS/T 367-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普通客船 从事水路经营性旅客运输的船舶。 本文件中的普通客船不包括从事客货船运输和滚装客船运输的船舶,以下本文件简称“客船”。 3.2 消毒 消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的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3 消毒剂 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4 消毒液 按规定比例和方法配置完成可直接用于消毒使用的消毒液体。 3.5 有效氯 与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相当的氯量,其含量用mg/L或%(g/100?mL)浓度表示。 3.6 消杀人员 负责对客船进行消毒处理的人员,或经培训合格的其他兼职人员。 3.7 运营单位 取得合法、有效资质提供水上客运服务的组织。 3.8 运营人员 当班客船从事运营、服务等的工作人员。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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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珠海市港口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400755641391K | 发证机关 | 珠海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一)组织港口市场开拓,发布市场信息,拓展网络服务,编制行业刊物,开展港口行业调查、宣传、评估论证、新技术推广、评比、培训、交流、展览展销、法律、咨询等服务; (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服务对象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 (三)接受与港口行业利益有关的政策的论证咨询,提出相关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四)参与港口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 (五)参与有关港口行业标准的论证,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 (六)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 (七)组织会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八)开展本会宗旨允许的业务和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转移、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欧辉生 | ||
依托单位名称 | 珠海市相关业务指导单位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南路455号九洲花园1栋6单元301房 | 邮编 : 51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