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NX 019—2021 鸟类驱避活性试验准则笼养饲喂法-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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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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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ZNX 019—2021 |
中文标题 | 鸟类驱避活性试验准则笼养饲喂法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51 农业专业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30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12月06日 |
起草人 | 陈俊鹏、柴伟纲、杨婷婷、徐宗余、张有根、陈润丽、黄小威、桑松 |
起草单位 | 宁波三江益农化学有限公司,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5 试验设计与安排 5.1 试材准备 试验开始前,供试靶标应禁食,禁食后备用。小型鸟禁食18h,中型鸟禁食24h,大型鸟禁食36h。禁食时撤走饲喂的食物,并清扫地面,去除食物残渣,但应保留饮用自来水。 称取日常平均取食量的供试种子,与配制的药液,按试材: 药液质量=50:1混合,搅拌1min,阴干药剂,带药的试材晾干备用。试材质量与药液质量比,需根据试材种类调整。吸水量大试材,相应增加药液量。 驱鸟活性试验,初筛剂量一般设定为10g a.i ./kg种子。试验药剂和对照药剂各设3个浓度梯度,设药剂对照及清水对照。 5.2 试验方法 将带药的试材,投放至鸟笼中托盘,2小时后取出托盘,称量并记录托盘中剩余试材质量。 给药饲喂期间,鸟笼环境气温在15oC ~30oC,温度过高过低均不适宜饲喂试验。 5.3 调查 记录取食前后试材质量变化。观测禁食后至饲喂试验期间供试靶标取食行为变化,记录饲喂后的鸟类飞行栖息中的异常情况,特别是鸟呕吐、萎靡、甚至死亡情况。 根据试验要求和药剂特点,可缩短或延长调查时间。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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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浙江省农药工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30000501871605T | 发证机关 | 浙江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行业规划、管理协调、咨询服务、培训辅导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伟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莫干山路569号副楼404室 | 邮编 : 31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