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IKE 8—2022 废旧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回收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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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BIKE 8—2022 |
中文标题 | 废旧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回收管理规范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recycling management of waste lithium-ion power batterise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3.15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Y 14 |
国民经济分类 | C376 自行车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01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4月01日 |
起草人 | 刘正华、彭坤灿、邱正、包蕾敏、顾彪、薛飞、张路路、王永琛、司马惠泉、赵楠、张红涛、曾思其、宋跃斌、龚伟、徐道行 |
起草单位 | 上海毅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厚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中认尚动(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楚鑫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凤凰自行车有限公司、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星恒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野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深圳易马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民生自行车有限公司、耀充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废旧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组(以下简称“锂电池组”)回收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回收、运输和贮存、处理和旧锂电池的梯次利用。 本文件适用于电动自行车等电能量不大于5 000 Wh小型电动车辆用废旧锂电池组的回收和处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动汽车锂电池包的回收和处理。 |
主要技术内容 | 标准由8章23节和1个附录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1) 标准的适用范围和标准中采用的特殊术语进行定义 标准在第一章:范围中明确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是“电动自行车等不大于5 000 Wh小型电动车辆用废旧锂电池组的回收和处理”,而“不适用于电动汽车锂电池包的回收和处理”。5 000 Wh参照的是电动摩托车的使用情况。 此章强调了回收处理锂电池是:小型电动车辆使用的动力锂电池组而不是一般的锂电池组或单个电芯。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对汽车锂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出台了需多的政策和规定,而且汽车锂电池回收的利用价值和使用的途径更为广泛,因此,汽车锂电池回收问题不是本标准应涉及的范围。 对标准的特殊术语有: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组、梯次利用、再生利用、废锂电池、旧锂电池、梯次锂电池、回收点七个名词,标准对此分别进行了定义。 (2) 总则 明确了废旧锂电池组回收管理的意义和需要达到的基本目的。同时提供了废旧锂电池组回收、处理流程图,表达了标准后面主要内容叙述时的层次。 (3) 回收 对废旧锂电池组回收的企业资质、选址、企业能力等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回收企业是收集社会废旧锂电池组的主体单位”,同时明确了建立回收网络及回收点的基本条件、回收操作要求和标识。 (4) 运输与贮存 规定废旧锂电池组运输需专用车辆,对运输过程提出了要求。 规定了废旧锂电池组贮存的周围环境、建筑、消防和堆放、安全标识要求。 (5)处理 对废旧锂电池组的处理企业规定了其资质;以及对处理企业的选址环境、人员、污染控制及管理规定了要求;对梯次利用的旧锂电池处理和废锂电池组拆解、再次利用的能力也规定了要求。 明确了废旧锂电池组的处理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规定了对废旧锂电池组拆解后电芯的区分办法,及区分后得到的废锂电池及旧锂电池不同的处理方法。同时对旧锂电池的梯次利用生产企业、利用领域进行了规定了,也对规定了梯次锂电池产品的技术要求、标识和说明书要求。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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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10000501771751E | 发证机关 | 上海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为会员单位服务,为自行车行业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兵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20弄2号606室 | 邮编 : 2000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