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 229—2022 网络视听内容制作员-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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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A 229—2022 |
中文标题 | 网络视听内容制作员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43 互联网平台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18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12月19日 |
起草人 | 胡铮、冯惠斌、卢建军、覃博伦、李浩玮、王晨光、蒋沛佚、 陈跃、田雪、孙峰、曾雄、傅冠军、关敬蓉、李靓、贺勇祥、刘起军、唐贤清、沈贤岚、周伊慧、李琦、黄立宏、黄柏青、许光、胡穗、石潇纯、刘琼、全冬妮、孙小莆、马韶强 |
起草单位 |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互联网影视传媒管理办公室、上海纽泰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润物新声科技有 限公司、北京奇树有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安可艺术团、中广天择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湖南马栏山微链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快点数媒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 传播学院、长沙学院、长沙学院马栏山新媒体学院、湖南女子学院、湖南女子学 院文学院、上海依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像传媒(北京) 有限公司、韶和影业 (北京) 有限公司、湖南开物学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给出了网络视听内容制作员在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共同认知和规范。 本标准可作为网络视听行业的相关组织开展网络视听内容制作员职业技能培训及认证时的依据。 网络视听内容制作员职业技能培训须在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互联网影视传媒管理办公室指定网络视听技能认证平台进行,完成全部培训内容后即可在同平台进行职业技能认证考核。 本标准没有穷尽网络视听内容制作员所有可能的要求,组织可根据自身实际能力和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标准。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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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85943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技术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秉科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17号 | 邮编 : 100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