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AAD 004—2022 互联网广告 匿名化实施指南-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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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AAAD 004—2022
中文标题  互联网广告 匿名化实施指南
英文标题  Digital advertising-Implementation gudie of anonymization
国际标准分类号  99 (没有标题)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S952 社会团体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6日
实施日期  2022年12月30日
起草人  杨正军、杨阳、申翔宇、崔妍、樊振华、白晓媛、胡永涛、邱俊琼、高富平、周崧弢、姚轶珺、刘献伦,刘为华、落红卫、王昕、刘晓燕、张泽华、李然、刘骁、刘沛、吴沈括、张浩明、范杰、郭颖、瞿喆、陈维娜、陈俊丞、杨燕。
起草单位  协会和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共同提出,并分别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上海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广告协会、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海世代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秒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师范大学、华控清交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瑞莱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柠盟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阳狮广告有限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互联网广告业务是数据使用、加工、提供和委托处理密集的行业领域。在广告投放、程序化交易、广告归因等场景,均涉及到个人信息相关的数据在不同机构间的提供、加工、传输、使用等处理行为,由于互联网广告业务的多机构参与的生态长链的特性,很多机构数据处理无法直接获得个人同意,这些数据处理行为在个人信息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国家安全等方面,面临安全风险。
匿名化是互联网广告领域实现数据安全利用的重要路径。在互联网广告数据处理活动中,数据是动态变化的,包括控制主体的变化、数据形态的变化、数据内容的变化等。要使动态下的数据匿名化能够有效进行和能被证明,有必要在互联网广告行业明确匿名化定义,形成行业共识,并提出实现路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条件下,制定能平衡安全合规和市场需求的标准,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的优势,增强数字行业的竞争力,发挥数据要素的商业价值。
为适应信息通信业发展对标准文件的需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和中国广告协会共同组织制定该团体标准,推荐有关方面采用。有关对本文件的建议和意见,向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和中国广告协会反映。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中国广告协会
登记证号511000005000038575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业务交流 专业培训 展览展示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国华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通惠国际传媒广场2号楼4层邮编 : 1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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