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AAD 004—2022 互联网广告 匿名化实施指南-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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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AAAD 004—2022 |
中文标题 | 互联网广告 匿名化实施指南 |
英文标题 | Digital advertising-Implementation gudie of anonymization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9 (没有标题)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26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12月30日 |
起草人 | 杨正军、杨阳、申翔宇、崔妍、樊振华、白晓媛、胡永涛、邱俊琼、高富平、周崧弢、姚轶珺、刘献伦,刘为华、落红卫、王昕、刘晓燕、张泽华、李然、刘骁、刘沛、吴沈括、张浩明、范杰、郭颖、瞿喆、陈维娜、陈俊丞、杨燕。 |
起草单位 | 协会和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共同提出,并分别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上海数据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广告协会、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安部第三研究所、上海世代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秒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师范大学、华控清交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瑞莱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柠盟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阳狮广告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互联网广告业务是数据使用、加工、提供和委托处理密集的行业领域。在广告投放、程序化交易、广告归因等场景,均涉及到个人信息相关的数据在不同机构间的提供、加工、传输、使用等处理行为,由于互联网广告业务的多机构参与的生态长链的特性,很多机构数据处理无法直接获得个人同意,这些数据处理行为在个人信息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国家安全等方面,面临安全风险。 匿名化是互联网广告领域实现数据安全利用的重要路径。在互联网广告数据处理活动中,数据是动态变化的,包括控制主体的变化、数据形态的变化、数据内容的变化等。要使动态下的数据匿名化能够有效进行和能被证明,有必要在互联网广告行业明确匿名化定义,形成行业共识,并提出实现路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条件下,制定能平衡安全合规和市场需求的标准,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的优势,增强数字行业的竞争力,发挥数据要素的商业价值。 为适应信息通信业发展对标准文件的需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和中国广告协会共同组织制定该团体标准,推荐有关方面采用。有关对本文件的建议和意见,向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和中国广告协会反映。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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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广告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38575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业务交流 专业培训 展览展示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国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通惠国际传媒广场2号楼4层 | 邮编 : 100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