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CYXH 004—2022 凤凰乌岽单丛茶-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ACYXH 004—2022 |
中文标题 | 凤凰乌岽单丛茶 |
英文标题 | Fenghuang Wudong Dancong Tea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40.10 茶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53 精制茶加工 |
发布日期 | 2022年04月25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4月25日 |
起草人 | 林程辉、姚柔娇、魏继业、柯泽彬、文镇普、魏继发、柯继亮、文少振、文锡誉、文志强、胡少芬、陈俊聪、林凤雏、文建宁、林培鑫、陈宇、谢丹。 |
起草单位 | 潮州市潮安区茶叶协会、潮州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潮州市狮头茶叶实业有限公司、潮州市岽顶单丛茶叶专业合作社、潮州市乌岽壹年春茶业有限公司、潮州市云端茶业有限公司、潮州市凌峰茶业有限公司、潮州市潮安区乃庆茶业有限公司、潮州市老仙翁茶叶有限公司、潮州市世代茶人茶业有限公司、潮科生产力(潮州)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凤凰乌岽单丛茶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凤凰单丛茶核心产区乌岽行政村范围内的凤凰乌岽单丛茶的术语和定义、适用范围、加工工艺、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T 8313 茶叶中茶多酚和儿茶素类含量的检测方法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2744 茶叶加工良好规范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NY/T 288 绿色食品 茶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测规则 DB4451/T 1 地理标志产品 凤凰单丛(枞)茶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75号令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123号令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凤凰乌岽单丛茶 Fenghuang Wudong Dancong Tea 在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乌岽行政村范围内的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下,选用凤凰水仙分离、育成的品系、品种,按照独特的传统加工工艺制作而成,具有自然花(果)香及丛韵、蜜韵的乌龙茶,其成品茶包括黄栀香、芝兰香、玉兰香、蜜兰香、杏仁香、姜花香、肉桂香、桂花香、夜来香和茉莉香等香型。 4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范围限于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乌岽行政村范围内种植加工的凤凰单丛茶产品,具体适用范围参见附录A。 5 加工工艺 按 DB4451/T 1 的规定执行。 6 质量要求 6.1 感官要求 6.1.1 通用要求 应无异味,无霉变,无劣变,不着色;应不添加任何添加剂,不得夹杂非茶类物质。 6.1.2 感官等级要求 按感官指标分为精品、特级、一级、二级,各级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感官等级要求(见表) 6.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见表) 6.3 污染物限量 应符合GB 2762 的规定。 6.4 农药残留限量 应符合NY/T 288 的规定。 6.5 净含量 应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年第 75 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感官指标 按DB4451/T 1 的规定执行,对照本文件表1审评。 7.2 理化指标 7.2.1 水分 按GB 5009.3 的规定执行。 7.2.2 粉末 按GB/T 8311 的规定执行。 7.2.3 水浸出物 按GB/T 8305的规定执行。 7.2.4 粗纤维 按GB/T 8310 的规定执行。 7.2.5 茶多酚 按GB/T 8313 的规定执行。 7.2.6 总灰分 按GB 5009.4 的规定执行。 7.3 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 的规定执行。 7.4 农药残留限量 按NY/T 288 的规定执行。 7.5 净含量 按JJF 1070 的规定执行。 8 检验规则 按DB4451/T 1 的规定执行。 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9.1 标志 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 的规定。 9.2 标签 产品名称应标明“乌岽单丛茶”或“凤凰乌岽单丛茶”。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并标明质量等级。 9.3 包装 包装容器应干燥、清洁、无毒、无异味、防潮,包装密封,包装材料应符合GH/T 1070的规定。 9.4 运输 按DB4451/T 1 的规定执行。 9.5 贮存 按DB4451/T 1 的规定执行。 9.6 保质期 按DB4451/T 1 的规定执行。 附 录 A (资料性) 本标准适用范围(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乌岽行政村区域)(见图)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潮州市潮安区茶叶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5121694773090A | 发证机关 | 潮州市潮安区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茶叶科研、技术推广、交流等活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林程辉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茶文化中心三楼 | 邮编 : 515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