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 020—2022 城市碳达峰碳中和规划技术导则-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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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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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I 020—2022 |
中文标题 | 城市碳达峰碳中和规划技术导则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mission peak and carbon neutrality planning in citie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40.01 空气质量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1 生态保护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29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3月29日 |
起草人 | 刘乐、宋欣、金擘、张墨、楚春礼、甄梅南、苏锋、赵莹、李君、张莹、王雁南、陈庆斌、李晓珍、宋秀鸯、李慕辰、鞠美庭。 |
起草单位 | 南开大学、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科环境修复(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天津农学院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碳达峰碳中和的规划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发展现状调查,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以及能源、工业、交通以及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的分析,重点进行城市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生活消费等领域碳排放清单分析,重点领域的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分析,以及城市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行动方案的制订。 |
主要技术内容 | 3.1碳源 (Carbon source) 向大气中释放碳化的母体,分为自然碳源与人为碳源,其中自然碳源是指自然过程释放碳化,人为碳源是指人类生产与生活活动释放二氧化碳。 3.2 碳汇 (Carbon sink) 自然界中碳的寄存体,主要表现为陆地与海洋等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生态系统,包括森林碳汇、海洋碳汇、耕地碳汇、草地碳汇、湿地碳汇等。 3.3 碳达峰 (Carbon emissions peak) 指一个经济体或地区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在某个时间点达到峰值,其核心是碳排放增速持续降低直至负增长。 3.4 碳中和 (Carbon neutral) 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碳收支平衡。 4总体要求 4.1城市碳达峰碳中和规划应以城市发展现状调查为基础,对城市总体发展规划以及能源、工业、交通以及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进行分析。 4.2重点进行城市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生活消费等领域碳排放清单分析,以及这些领域的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分析。 4.3制订城市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行动方案。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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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7650Q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技术开发 信息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F | 邮编 : 100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