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 133—2022 园区准线型需求响应效果评价导则-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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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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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I 133—2022 |
中文标题 | 园区准线型需求响应效果评价导则 |
英文标题 | Guidelines for evaluating the effect of park directrix-based demand response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9.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F20 |
国民经济分类 | D4420 电力供应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01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12月01日 |
起草人 | 吴清、何光宇、范帅、孟琰、邵韵霏、郭炳庆、周逢权、方朝雄、张林垚、洪居华、侯兴哲、杨世海、沈豪栋、谢邦鹏、唐春梅、郑湘明、马立新、董树锋、庞松岭、邓琨、张渊渊、李志勇、徐为勇、危怡涵 |
起草单位 |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交通大学、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上海浦东供电公司、上海千贯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工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浙江大学、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南方电网深圳数字电网研究院有限公司、海南省电力学校、芈展众创空间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柔性负荷 flexible load 园区内具备灵活调节能力,可参与需求响应的负荷资源。 3.2 刚性负荷 inflexible load 园区内用电模式固定,不可参与需求响应的负荷资源。 3.3 园区级负荷准线 park-level customer directrix load (pCDL) 园区所有柔性负荷参与需求响应的理想负荷曲线形状。 3.4 楼宇级负荷准线 building-level customer directrix load (bCDL) 园区各楼宇的柔性负荷参与需求响应的理想负荷曲线。 3.5 园区需求响应管理机构 park demand response operator 园区中专门负责组织、协调、推进需求响应实施和评价工作的机构。 3.6 基于负荷准线的需求响应 customer directrix load based demand response 一种需求响应项目类型,是指用户根据园区需求响应管理机构发布的理想负荷曲线主动进行用电调整,使其实际用电曲线逼近理想负荷曲线,进而获得一定的激励补偿。 3.7 需求响应效果评价 performance measurement of demand response 园区需求响应管理机构对需求响应参与者响应情况的计算考核以及响应程度的级别判定。 3.8 园区准线响应度 park-level responsivity of customer directrix load 园区开展需求响应后,整体柔性负荷的实际曲线与园区级负荷准线的相似程度,用于衡量园区开展需求响应的整体效果。 3.9 楼宇准线响应度 building-level responsivity of customer directrix load 园区开展需求响应后,各楼宇柔性负荷的实际曲线与楼宇级负荷准线的相似程度,用于衡量园区内各栋楼宇参与需求响应的局部效果。 3.10 准线响应度系数 responsivity coefficient of customer directrix load 由园区需求响应管理机构设置的准线型需求响应效果评价偏好系数(大于0)。 3.11 楼宇柔性负荷电量 electricity quantity of building flexible load 各楼宇柔性负荷在园区需求响应中的总耗电量。 4 基本要求 4.1 园区具有一定的电表安装基础,能够对各楼宇柔性负荷的实际耗电功率进行实时测量并存储。 4.2 园区具有一定的负荷及新能源预测技术基础,能够对园区刚性负荷曲线、本地的新能源发电出力曲线以及楼宇柔性负荷电量进行日前预测。 4.3 园区有明确的需求响应管理工作体系,有专人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园区需求响应实施和评价工作,建立健全需求响应的统计、评价制度。 4.4 园区应制定适宜的需求响应实施方案,方案以园区整体效益为目标,执行对象落实到各楼宇级的柔性负荷。 5 评价原则 5.1 公平性 负荷准线是园区需求响应效果评价的基础,用于评价园区以及各楼宇在参与需求响应项目中的实际效果,应当由园区需求响应管理者根据实施需求的客观数据进行统一计算。 5.2 透明性 园区需求响应管理者应当在需求响应实施前向园区各用户披露任何有关的假定,并在事后进行效果评价时公开其数据来源。 5.3 持续性 应保持需求响应的常态化开展,执行效果持续稳定。 5.4 兼容性 进行需求响应数据统计及效果评价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 评价体系 6.1 评价指标 园区需求响应效果评价指标由园区准线响应度和楼宇准线响应度组成。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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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7650Q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技术开发 信息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F | 邮编 : 100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