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PPIA 20—2022 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工厂评价要求 塑料制品行业-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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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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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PPIA 20—2022 |
中文标题 | 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工厂评价要求 塑料制品行业 |
英文标题 |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green and low carbon)factories—Plastic industry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04 |
国民经济分类 | C292 塑料制品业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29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3月29日 |
起草人 | 管金鑫、廖炜、田辉、彭妍妍、田岩、杨灵叶、张蕊、裴云龙、贺婷婷、孙伟、夏玉娟、赵霁飞、于经尧、戴贤文、蔺昊欣、史茗莉、朱艺、李小龙、金晨红、余涌、汤利华、孙慧、陈菊芳、丁杨惠勤、潘世兵、陈启早、肖辉、李大治、陈鹊、王熊、刘孟权、陈晨、于坤、武依伶 |
起草单位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心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资源环境研究所、广州赛宝认证中心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聚友化工有限公司、禧天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道恩集团、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塑料制品行业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工厂评价的术语和定义、总则、评价要求、评价方法等。 本文件适用于塑料制品行业工厂的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工厂(以下简称“工厂”)评价,相关工厂的绿色优化与提升工作可参考执行。 |
主要技术内容 | 5 基本要求 5.1工厂 工厂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a)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b)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失信不良记录等; c)对利益相关方的环境要求做出承诺的,应同时满足有关承诺的要求; d)将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发展等理念纳入发展战略规划,明确管理目标、计划和措施。可行时,指标应明确且可量化; e)有部门负责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工厂管理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负责有关制度建设、实施、考核及奖励工作; f)建立内部信息交流制度,定期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相关教育和培训,并对结果进行考评。 5.1管理者 工厂最高管理者应满足以下要求: a)确保建立的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工厂目标和方针与工厂自身的战略方向及所处的环境相一致; b)确保将工厂的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管理要求融入工厂的业务过程,明确职责和权限,并保证有效沟通,使其能够实现其目标及愿景; c)确保可获得工厂建设、运维所需的各类资源; d)确保工厂建设、运维符合本文件的要求,并对有效性负责; e)指导和支持员工对有效性做出贡献; f)支持其他相关管理者在其职责范围内发挥领导作用; 促进工厂的持续改进和可持续发展。 6 基础设施 7 采购 8 能源与资源利用 9 产品 10 环境排放及环境影响 11 低碳要求 12 管理体系 13 评价方法 评价体系中的基本要求属于合规性要求,采用一票否决制,所提任何一条要求不满足均无法参与评价工作。评价指标中的基本项是必须披露项,基本项信息不披露不能评为可持续发展(绿色)工厂。推荐项为鼓励工厂披露更多的信息,可依据推荐项的披露比例对工厂进行星级划分。塑料制品行业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工厂星级评价列表见表1。 评价可由第一方、第二方或第三方组织实施。当评价结果用于对外宣告时,则评价方至少应包括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组织。 注:针对被评价组织,第一方为组织自身,第二方为组织的相关方,第三方为与组织没有直接关系的其他组织。 实施评价的组织可通过查验报告文件、人员座谈、实地调查等形式收集评价证明材料。工厂基本要求及评价指标证明材料索引见附录B。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是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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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56174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国际交流、展览展示、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占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19号,联合国际大厦甲段910室 | 邮编 : 100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