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ZJN 74—2022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企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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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DZJN 74—2022 |
中文标题 |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企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9.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59 其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13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2月01日 |
起草人 | 聂俊军、艾戊云、仰韻霖、杨建国、刘忆恩、王宏栋、鲁新刚、王雪峰、夏萌梁、肖玮、胡志林、王晓超、杨清雨 |
起草单位 |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鑫茂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三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沃特海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沁新集团(天津)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常州市范群干燥设备有限公司、广东东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坤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绿色智汇能源技术研究院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1.1 一致性原则 评价总体结构与GB/T 36132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通用要求保持一致,包括基本要求(5.1)、基础设施(5.2)、管理体系(5.3)、能源与资源投入(5.4)、产品(5.5)、环境排放(5.6)、绩效(5.7)的综合评价要求。 4.1.2 行业性原则 评价在GB/T 36132的基础上突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行业特征和特性。 4.1.3 系统性原则 评价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完整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 4.2 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以及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六个方面,下设二级指标和具体评价要求。基本要求为工厂参与评价的基本条件,不参与评分;其他六个方面为具体评价要求,按照满足要求的程度进行评分。 具体评价要求分为基本要求、必选要求和可选要求。基本要求具有一票否决性,应全部满足;必选要求为基础性要求,应全部满足;可选要求为希望工厂努力达到的提高性要求,具有先进性,依据受评价工厂的实际情况确定其满足程度。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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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9781B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建忠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 | 邮编 : 10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