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ZJN 75—2022 企业碳标签评价通则-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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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DZJN 75—2022 |
中文标题 | 企业碳标签评价通则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60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20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2月10日 |
起草人 | 李鹏、苗硕、王慧玲、董伟、蒋丽萍、张占庭、闫富伟、史新华、於峰成、王清华、孙世彧、陈宗良、韩婉清、孙景颐、攀明辉、宋薇、张曦、黄逊青、邹云飞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低碳经济专业委员会、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智业认证有限公司、山东亚华低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万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发宏研(低碳)北京科技中心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6 评价等级划分要求 评价说明 6.1.1 评价预审 应首先满足第7章7.1、7.2条对企业的相关要求后,参与企业碳标签的评价。企业碳标签应在技术管理、质量管理两个层面的基础上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评价。 6.1.2 定性评价 定性评价需按照低碳管理制度建设、设备及节能规范、低碳技术应用及创新、能源及台账记录、产品及供应链、宣传及办公评价和硬性评价要求进行,定性评价基本要求应在分值上确认达标和不达标。 6.1.3 定量评价 定量评价应按照碳排放强度的变化率、节能效率、回收利用率等指标计算评价主体得分值。 另外设置鼓励加分项。对于定性与定量评价中企业未涉及的指标,建议按照该指标的分值得分。具体评价办法见附录A。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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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节能技术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9781B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建忠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9号 | 邮编 : 10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