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SRS 6.6—2022 “抚松人参”品牌产品 第6部分:食用生晒参-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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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FSRS 6.6—2022
中文标题  “抚松人参”品牌产品 第6部分:食用生晒参
英文标题  Fusong ginseng brand products Part 6: white ginseng for food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65.020.01
国民经济分类  A017 中药材种植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08日
实施日期  2023年01月01日
起草人  陈少麟、张瑞、苏月涛、徐怀友、徐芳菲、郭兴军、郑斯文、王英平、侯玉兵、谢丽娟、武强、王国明、王传奇、丁梦瑶、王彦君、张艳梅、宋明海、魏永磊、于东灵、张丹丹、周强、付龙、杨忠亮、展卫东、仉弘杨、苏丽敏、郝洪孔、姜俊峰、王宪楠、王培友、李健豪、王贺、丁旭、宋玉明、王娜迪、邢佳丽、姚友才、赵博
起草单位  吉林·抚松人参质量检测中心、抚松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吉林农业大学中药材学院、吉林人参研究院、吉林参王植保科技有限公司、抚松县人参协会、吉林华润和善堂人参有限公司、吉林汇参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抚松县传奇生态参业有限公司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抚松人参”品牌产品食用生晒参的规格、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溯源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抚松人参”品牌产品食用生晒参的质量监督和品牌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  4 等级、规格
4.1 等级
4.1.1  食用全须生晒参等级
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1 食用全须生晒参等级
项目 一等品 二等品
主根 主根呈纺锤形或圆柱形,长≥ 5 cm,直径≥ 1 cm;下部有较粗且均匀扭曲交叉的支根2?3条,并着生多数细长的须根
整体 芦须齐全 芦须较齐全
表面 表面灰黄色、白色或黄白色,上部有疏浅的粗横纹或整体有明显的纵皱;无水锈,无抽沟、无黄皮 表面灰黄色、白色或黄白色,上部有疏浅的粗横纹或整体有明显的纵皱;轻度水锈、抽沟、轻度黄皮
质地 坚实、有粉性、无空心
气味 气香,味甘、微苦
虫蛀、霉变 无
破损、疤痕 无 ≤15 %
杂质 无
二等以下作为“抚松人参”食用投料生晒参使用。
4.1.2 食用光支生晒参等级
应符合表 2 规定。
表2 食用光支生晒参等级
项目 一等品 二等品
主根 主根呈纺锤形或圆柱形,长≥ 5 cm,直径≥ 1 cm,下部有少量残留支根段,无须
整体 参芦完整齐全 参芦较齐全
表面 表面灰黄色、白色或黄白色,上部有疏浅的横纹或整体有明显的纵皱;无水锈,无抽沟、无黄皮 表面灰黄色、白色或黄白色,上部有疏浅的横纹或整体明显的纵皱;轻度水锈、抽沟、轻度黄皮
质地 坚实、有粉性、无空心
气味 气香,味甘、微苦
虫蛀、霉变 无
破损、疤痕 无 ≤15 %
杂质 无
二等以下作为“抚松人参”食用投料生晒参使用。
4.2 规格
4.2.1 食用全须生晒参规格
应符合表 3 规定。 
表3 食用全须生晒参规格
规格 支数∕500 g
(支) 单支重
(g) 主根长
(cm)
10支 ≤10 ≥50 ≥5
15支 ≤15 >33 ≥5
20支 ≤20 >25 ≥5
25支 ≤25 >20 ≥5
30支 ≤30 >16 ≥5
35支 ≤35 >14 ≥5
40支 ≤40 >12 ≥5
40支以上 作为“抚松人参”食用全须生晒参投料
4.2.2 食用光支生晒参规格
应符合表 4 规定。
表4 食用光支生晒参规格
规格 支数∕500 g
(支) 单支重
(g) 主根长
(cm)
10支 ≤10 ≥50 ≥5
15支 ≤15 >33 ≥5
20支 ≤20 >25 ≥5
25支 ≤25 >20 ≥5
30支 ≤30 >16 ≥5
35支 ≤35 >14 ≥5
40支 ≤40 >12 ≥5
40支以上 作为“抚松人参”食用光支生晒参投料
5 技术要求   
5.1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5 规定。
表5 理化指标                                                                              
序号 项目 指标(%)
1 水分 ≤ 12 %
2 总灰分 ≤ 5 %
3 人参皂苷Rg1、Re、Rb1、Rf薄层色谱鉴别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位置上,分别显相同颜色的斑点或荧光斑点。 
4 拟人参皂苷F11薄层色谱鉴别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位置上,不显相同颜色的斑点或荧光斑点。
本表检查指标均以干燥品计算。
5.2 安全指标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规定,有害元素及二氧化硫限量应符合表 6 规定。
表6 有害元素及二氧化硫限量要求
序号 项目 最大残留限量(mg/kg) 
1 总砷(As) 2
2 铅(Pb) 0.5
3 镉(Cd) 0.5
4 总汞(Hg) 0.1
5 二氧化硫 100
6 试验方法
6.1 抽样
按 GB/T 2828.1 的规定执行。
6.2 规格等级检查                
6.2.1 主根长
随机取样品 10 支,用标准米尺分别测量,求其平均值。
6.2.2 单支重
随机取样品 10 支,用感量为 0.1 g 的天平称量,求其平均值。
6.3 指标检验
6.3.1 水分含量测定
按照  GB 5009.3 中第一法的规定执行。
6.3.2 总灰分的测定
按照 GB 5009.4中淀粉类食品的规定执行。
6.3.3 人参皂苷Rg1、Re、Rb1、Rf薄层色谱鉴别
按照附录 A 方法执行。
6.3.4 拟人参皂苷F11薄层色谱鉴别
按照附录 B 方法执行。
6.3.5 砷的测定
按照 GB 5009.11规定执行。
6.3.6 铅的测定
按照 GB 5009.12规定执行。
6.3.7 镉的测定
按照 GB 5009.15规定执行。
6.3.8 汞的测定
按照 GB 5009.17规定执行。
6.3.9 二氧化硫测定
按照 GB 5009.34 执行。
6.3.10 农药最大残留测定
按照GB 2763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时期、同一产地、同一方法生产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7.2 出厂检验
每批样品出厂前均需检验,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水分、总灰分、人参皂苷Rg1、Re、Rb1、Rf薄层色谱鉴别、拟人参皂苷F11薄层色谱鉴别、安全检验。
7.3 判定规则
7.3.1 规格等级检验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规格等级时,需按相应的等级、规格下调。
7.3.2 理化指标、安全检验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可加倍取样进行复检。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3.3 薄层色谱鉴别时,产品中应含有人参皂苷Rg1、Re、Rb1、Rf,不含有拟人参皂苷F11,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溯源管理
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管理法实施办法》、《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抚松县人参协会
登记证号51220621MJ41741543发证机关抚松县民政局
业务范围宣传国家法规政策,规范从业准则,促进行业联结,制定行业标准,宣传抚松人参品牌影响力,开展人参文化交流,培训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侯玉兵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抚松新城行政中心4号楼邮编 : 1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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