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SRS 6.6—2022 “抚松人参”品牌产品 第6部分:食用生晒参-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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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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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FSRS 6.6—2022 |
中文标题 | “抚松人参”品牌产品 第6部分:食用生晒参 |
英文标题 | Fusong ginseng brand products Part 6: white ginseng for food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7 中药材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08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1月01日 |
起草人 | 陈少麟、张瑞、苏月涛、徐怀友、徐芳菲、郭兴军、郑斯文、王英平、侯玉兵、谢丽娟、武强、王国明、王传奇、丁梦瑶、王彦君、张艳梅、宋明海、魏永磊、于东灵、张丹丹、周强、付龙、杨忠亮、展卫东、仉弘杨、苏丽敏、郝洪孔、姜俊峰、王宪楠、王培友、李健豪、王贺、丁旭、宋玉明、王娜迪、邢佳丽、姚友才、赵博 |
起草单位 | 吉林·抚松人参质量检测中心、抚松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吉林农业大学中药材学院、吉林人参研究院、吉林参王植保科技有限公司、抚松县人参协会、吉林华润和善堂人参有限公司、吉林汇参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抚松县传奇生态参业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抚松人参”品牌产品食用生晒参的规格、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溯源管理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抚松人参”品牌产品食用生晒参的质量监督和品牌评价。 |
主要技术内容 | 4 等级、规格 4.1 等级 4.1.1 食用全须生晒参等级 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1 食用全须生晒参等级 项目 一等品 二等品 主根 主根呈纺锤形或圆柱形,长≥ 5 cm,直径≥ 1 cm;下部有较粗且均匀扭曲交叉的支根2?3条,并着生多数细长的须根 整体 芦须齐全 芦须较齐全 表面 表面灰黄色、白色或黄白色,上部有疏浅的粗横纹或整体有明显的纵皱;无水锈,无抽沟、无黄皮 表面灰黄色、白色或黄白色,上部有疏浅的粗横纹或整体有明显的纵皱;轻度水锈、抽沟、轻度黄皮 质地 坚实、有粉性、无空心 气味 气香,味甘、微苦 虫蛀、霉变 无 破损、疤痕 无 ≤15 % 杂质 无 二等以下作为“抚松人参”食用投料生晒参使用。 4.1.2 食用光支生晒参等级 应符合表 2 规定。 表2 食用光支生晒参等级 项目 一等品 二等品 主根 主根呈纺锤形或圆柱形,长≥ 5 cm,直径≥ 1 cm,下部有少量残留支根段,无须 整体 参芦完整齐全 参芦较齐全 表面 表面灰黄色、白色或黄白色,上部有疏浅的横纹或整体有明显的纵皱;无水锈,无抽沟、无黄皮 表面灰黄色、白色或黄白色,上部有疏浅的横纹或整体明显的纵皱;轻度水锈、抽沟、轻度黄皮 质地 坚实、有粉性、无空心 气味 气香,味甘、微苦 虫蛀、霉变 无 破损、疤痕 无 ≤15 % 杂质 无 二等以下作为“抚松人参”食用投料生晒参使用。 4.2 规格 4.2.1 食用全须生晒参规格 应符合表 3 规定。 表3 食用全须生晒参规格 规格 支数∕500 g (支) 单支重 (g) 主根长 (cm) 10支 ≤10 ≥50 ≥5 15支 ≤15 >33 ≥5 20支 ≤20 >25 ≥5 25支 ≤25 >20 ≥5 30支 ≤30 >16 ≥5 35支 ≤35 >14 ≥5 40支 ≤40 >12 ≥5 40支以上 作为“抚松人参”食用全须生晒参投料 4.2.2 食用光支生晒参规格 应符合表 4 规定。 表4 食用光支生晒参规格 规格 支数∕500 g (支) 单支重 (g) 主根长 (cm) 10支 ≤10 ≥50 ≥5 15支 ≤15 >33 ≥5 20支 ≤20 >25 ≥5 25支 ≤25 >20 ≥5 30支 ≤30 >16 ≥5 35支 ≤35 >14 ≥5 40支 ≤40 >12 ≥5 40支以上 作为“抚松人参”食用光支生晒参投料 5 技术要求 5.1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5 规定。 表5 理化指标 序号 项目 指标(%) 1 水分 ≤ 12 % 2 总灰分 ≤ 5 % 3 人参皂苷Rg1、Re、Rb1、Rf薄层色谱鉴别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位置上,分别显相同颜色的斑点或荧光斑点。 4 拟人参皂苷F11薄层色谱鉴别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位置上,不显相同颜色的斑点或荧光斑点。 本表检查指标均以干燥品计算。 5.2 安全指标 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规定,有害元素及二氧化硫限量应符合表 6 规定。 表6 有害元素及二氧化硫限量要求 序号 项目 最大残留限量(mg/kg) 1 总砷(As) 2 2 铅(Pb) 0.5 3 镉(Cd) 0.5 4 总汞(Hg) 0.1 5 二氧化硫 100 6 试验方法 6.1 抽样 按 GB/T 2828.1 的规定执行。 6.2 规格等级检查 6.2.1 主根长 随机取样品 10 支,用标准米尺分别测量,求其平均值。 6.2.2 单支重 随机取样品 10 支,用感量为 0.1 g 的天平称量,求其平均值。 6.3 指标检验 6.3.1 水分含量测定 按照 GB 5009.3 中第一法的规定执行。 6.3.2 总灰分的测定 按照 GB 5009.4中淀粉类食品的规定执行。 6.3.3 人参皂苷Rg1、Re、Rb1、Rf薄层色谱鉴别 按照附录 A 方法执行。 6.3.4 拟人参皂苷F11薄层色谱鉴别 按照附录 B 方法执行。 6.3.5 砷的测定 按照 GB 5009.11规定执行。 6.3.6 铅的测定 按照 GB 5009.12规定执行。 6.3.7 镉的测定 按照 GB 5009.15规定执行。 6.3.8 汞的测定 按照 GB 5009.17规定执行。 6.3.9 二氧化硫测定 按照 GB 5009.34 执行。 6.3.10 农药最大残留测定 按照GB 2763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时期、同一产地、同一方法生产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7.2 出厂检验 每批样品出厂前均需检验,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水分、总灰分、人参皂苷Rg1、Re、Rb1、Rf薄层色谱鉴别、拟人参皂苷F11薄层色谱鉴别、安全检验。 7.3 判定规则 7.3.1 规格等级检验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规格等级时,需按相应的等级、规格下调。 7.3.2 理化指标、安全检验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可加倍取样进行复检。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3.3 薄层色谱鉴别时,产品中应含有人参皂苷Rg1、Re、Rb1、Rf,不含有拟人参皂苷F11,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溯源管理 过程记录和档案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管理法实施办法》、《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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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抚松县人参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220621MJ41741543 | 发证机关 | 抚松县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宣传国家法规政策,规范从业准则,促进行业联结,制定行业标准,宣传抚松人参品牌影响力,开展人参文化交流,培训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侯玉兵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抚松新城行政中心4号楼 | 邮编 : 134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