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SYY 0066—2022 产品碳足迹核算与报告要求 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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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FSYY 0066—2022 |
中文标题 | 产品碳足迹核算与报告要求 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 |
英文标题 | Product carbon footprint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requirements — Power battery echelon utilization product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7.150.01 有色金属产品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H 01 |
国民经济分类 | C321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31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7月01日 |
起草人 | 吴奔奔、谢英豪、张学梅、王皓、陈若葵、王茜茜、周游、刘勇奇、韩忠彬、刘述敏、于和平、侯全杨、明帮来、戴海桃、李爱霞、全芹、刘志鹏、危杰、常萌蕾、张莹娇。 |
起草单位 | 湖南邦普汽车循环有限公司、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会、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宜昌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宜昌邦普宜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德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屏南时代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宜昌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佛山中科产业技术研究院。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碳足迹评估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原则、功能单位、系统边界、取舍原则、数据收集与质量要求、数据分配与计算、产品碳足迹评价报告及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产品碳足迹信息披露。 本文件适用于锂离子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镍氢动力蓄电池等其他类型动力蓄电池的梯次利用产品可参照执行。 |
主要技术内容 | 在确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范围过程中,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 产品(系统)范围:明确产品名称、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功能单位和系统边界; —— 时间范围:选择核算碳足迹有代表性的时间段,一般以一个财务年进行核算; 注: 与产品生命周期中具体单元过程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去除量会随时间变化,选择的时间范围应可确定产品生命周期内温室气体排放量和去除量的平均值,如:季节性生产的产品应覆盖产品生产的整个时间周期,不能仅使用部分时间段的数据进行核算。 —— 温室气体范围: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合物(HFCs)、全氟碳化合物(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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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佛山市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600C0373092X5 | 发证机关 | 佛山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高新技术开发、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业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敏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智信大道6号 | 邮编 : 528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