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CA 012—2022 发用产品留香功效测评方法-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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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GDCA 012—2022 |
中文标题 | 发用产品留香功效测评方法 |
英文标题 | Evaluation method of fragrance retention for hair product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1.100.70 美容品、化妆品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Y42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16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10月01日 |
起草人 | 马铃、黄智明、杨杏、曾万祥、雷发玲、严祖勇、郑木创、雷翠婷、唐明慧、彭婷婷、练英铎、杜志云、张蓝月、杨露。 |
起草单位 | 广州德谷个人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澳宝化妆品(惠州)有限公司、博贤实业(广东)有限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广东北工商绿色护肤品研究院有限公司、广州市东雄化工有限公司、花安堂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彭氏(惠州)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工业大学、珠海市大美湾化妆品创新研究院、珠海市大美湾科技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发用产品一定时间内留香功效的测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淋洗类及驻留类发用产品一定时间内留香功效的测评。 |
主要技术内容 | 6 受试者要求 6.1 受试者筛选条件 6.2 受试者排除条件 6.3 受试者评价前应符合的规定 7 评价室要求 8 仪器、试剂与材料 9 测试方法 9.1 发束准备 9.2 样品施用 9.3 留香评价 10 计算与结果 10.1 计算 10.2 分组 10.3 判定标准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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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东省化妆品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MJK801620C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开展皮肤科学和化妆品技术的基础研究,开展化妆品学术交流、国际交流,开展化妆品的研发,化妆品相关技术咨询、人才培训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杜志云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科技南楼301室 | 邮编 : 5102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