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ZCECP 3.2—2022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第2部分:全面审核报告编制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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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GZCECP 3.2—2022 |
中文标题 | 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第2部分:全面审核报告编制规范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51 技术推广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30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6月30日 |
起草人 | 廖聪、梁海云、郑君仪、唐悦恒、许冲、姜涛、徐建国、程丹、陈晓屏、沈帆、周丽、陈文婷、王雅兰、吴洁怡、詹伟鹏、陈伟伦 |
起草单位 | 广州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协会、广州弘禹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广州沙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为T/GZCECP 3-2022《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第2部分,提出了全面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编制规范,突出编写审核报告的目的和作用在于对审核过程和审核成效的总结,并为企业整合清洁生产问题、落实清洁生方案,以及持续清洁生产改善方向提供指引。 本文件提出的的全面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框架及内容如下: a) 明确“审核概况”章节包括企业概况、清洁生产工作回顾、审核概述(审核范围、基准期与审核期、审核目的、审核绩效摘要)及审核依据,使整个审核过程情况更为清晰; b) 将“预审核”、“审核”整合为“审核分析”,要求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对影响生产过程的八个要素进行分点阐述,分析要素内容及问题,提出解决问题方案,并根据给定的原则对确定的审核重点作深入分析,汇总存在问题及改进方案,系统反映企业审核过程及成效,杜绝审核范围缺漏、审核方法错误等问题,有助于主管部门和外部专家全面、准确评价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与存在问题; c) 将“清洁生产方案产生和筛选”、“方案确定”、“方案实施”整合为“方案确定与实施”,要求说明确定实施的清洁生产方案和汇总方案的实施情况,详细分析说明清洁生产方案实施效果,突出审核成果的真实情况和绩效计算的准确性。方案的产生和筛选、方案可行性分析由审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相关过程内容无需写入报告。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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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州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100068178243H | 发证机关 | 广州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节能低碳、环保等技术和咨询服务;提供相关领域的培训推广、会务组织及评审服务工作;承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楚容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号之一金安大厦13楼H房 | 邮编 : 5100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