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ZHG 029—2022 电力与通讯用无水磷石膏改性聚氯乙烯方形双壁波纹管-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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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GZHG 029—2022 |
中文标题 | 电力与通讯用无水磷石膏改性聚氯乙烯方形双壁波纹管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83.080.01 塑料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92 塑料制品业 |
发布日期 | 2022年05月09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5月09日 |
起草人 | 林明华、郭建兵、黄鑫、王华、赖海军、周成立、郑斌、金政华、袁桃、李靖、邓帆、任柏春 |
起草单位 | 康命源(贵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国家复合改性聚合物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康命源(京山)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州山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贵州黔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4 原材料要求 无水磷石膏改性聚氯乙烯中无水磷石膏的添加量(质量分数)应不低于8%,细度为800目。无水磷石膏各项性能应符合T/GZHG 026-2020的规定。 4.5 外观 管材内外层各自的颜色应均匀一致,颜色一般为橘红色,可供需双方商定。管材内外壁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气泡、裂口、明显痕纹、凹陷及分解变色线,不允许有通气槽。套管端面应切割平整并与轴线垂直。 4.6 性能指标 管材物理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管材物理性能 项 目 技术指标 密度/(kg/m3) ≤1550 维卡软化温度/℃ ≥80 烘箱试验 无分层、无裂纹 扁平试验 压缩至外径变形量的40%,试样不应出现破裂、分层或起皮 抗外压负载性能/(N/200 mm) S1≥3500 S2≥5500 落锤冲击试验 10/10通过 体积电阻率 /Ω?m ≥1×1011 静摩擦系数 ≤0.35 连接密封性(0.01 MPa 水压,在 20 ℃下保持30 min) 无泄漏 5 试验方法 5.1 状态调节和试验环境 试样在温度(23±2)℃,相对湿度为(50±2)%条件下进行调节和试验,状态调节时间不应少于24 h。 5.2 外观、尺寸测量 5.2.1 外观 按DL/T 802.4-2007中4.2.1和4.2.2规定进行。 5.2.2 尺寸 管材内径、插口接头、壁厚、方管宽度、管材长度测量按GB/T 8806-2008规定进行。 5.3 密度 按GB/T 1033.1-2008中A规定进行。 5.4 维卡软化温度 按GB/T 1633-2000中A50 规定进行。 5.5 烘箱试验 按 DL/T 802.4-2007中5.6规定进行。 5.6 扁平试验 按 DL/T 802.4-2007中5.5规定进行。 5.7 抗外压负载性能 按GB/T 14152-2001规定进行。 5.8 落锤冲击试验 实验温度为(0±1)℃,冲击锤重为2.5kg,冲击高度为1.2m,其余按GB/T 14152-2001规定进行。 5.9 体积电阻率 按GB/T 31838.2-2019规定进行。 5.10 静摩擦系数 按YD/T 841.1-2016中附录A规定进行。 5.11 连接密封试验 按YD/T 841.1-2016中附录B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同一批原料,同一配方和工艺条件下生产同一规格套管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300 t,如生产数量少,生产期30 d尚不足 300 t,则以 30 d产量为一批。 6.2 出厂检验 6.2.1 出厂检验项目为烘箱试验、抗外压负载性能、扁平试验和落锤冲击试验。 6.2.2 抽样按GB/T 2828.1-2012的规定进行,采用一次正常抽样方案,取一般检查水平I,合格质量水平 (AQL) 为6.5,抽样方案见表4。 表4 抽样方案 单位为根 批量 (N) 样本量 (n) 接收数 (Ac) 拒收数 (Re) ≤150 8 1 2 151~300 13 2 3 301~500 20 3 4 501~1200 32 5 6 1201~3200 50 7 8 6.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4.2、4.5、4.6中的全部项目。一般情况下一年至少一次。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实验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6.4 判定规则 项目4.2、4.5、4.6中任一项不符合表4的规定时,判该批为不合格;4.6中有一项达不到指标时,按6.2.2抽取的合格样品中再随机抽取双倍样品进行该项目的复验。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批。 7 标志、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每根管材上至少有一处完整牢固标志,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执行标准、生产厂名(商标)厂址及生产日期。 7.2 运输 管材在装卸运输时,不应暴晒,不得受剧烈撞击抛摔和重压。 7.3 贮存 管材存放场地应平整,堆放应整齐,堆放高度不应超过4 m,远离热源,不得露天存放、曝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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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贵州省化学化工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5200005175565972 | 发证机关 | 贵州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学术研讨、经验交流、业务培训、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朱建国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科教街698号 | 邮编 : 550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