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MXCX 1—2022 梅县绿茶-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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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MXCX 1—2022 |
中文标题 | 梅县绿茶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40.10 茶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9 其他农业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05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3月20日 |
起草人 | 管晓胜、洪海陆、王标能、陈宏辉、吴银华、黄飞绮、钟永辉、古艳霞。 |
起草单位 | 梅州市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全保障中心、梅州市梅县区茶叶协会 、梅州市梅县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生产技术要求 4.1 立地条件 4.1.1 气候 宜选择内年平均气温19 ℃左右,年日照时数1 800 h~2 000 h,全年积温≥4 700 ℃,无霜期≥310 d,年降雨量≥1 500 mm,相对温度74%~85%的区域建园。 4.1.2 地形土壤 建园宜选择在海拔高度400 m~800 m,附近空气质量达到GB 3095规定二级以上标准,土壤类型为红壤土,土壤质量符合GB 15618规定,pH值4.5~6.5,有机质含量≥2.0%,土层厚度≥1.0 m,地下水位与地表距离≥2.0 m,背风向阳,生态及排灌良好的山地、丘陵地。 4.1.3 灌溉 园内应有灌溉水源或排灌系统,灌溉水质应符合GB 5084的规定。 4.2 生产 4.2.1 品种 金牡丹、龙井43、金萱、梅占。 4.2.2 建园及茶园管理 按照NY/T 5018的规定进行。 4.2.3 采摘 4.2.3.1 分批多次留叶采摘,采摘方法以提手采为宜。 4.2.3.2 春茶采摘时间为清明至谷雨期间,以清明时期采摘为佳。 4.2.3.3 夏季采摘时间为端午节及往后15 d期间. 4.2.3.4 秋季采摘时间在8月份期间。 4.2.3.5 冬季采摘时间在10月份期间。 4.2.3.6 鲜叶采后应及时分级加工处理,避免长时间堆捂。 4.2.4 鲜叶 梅县绿茶鲜叶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级别,各级别要求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梅县绿茶鲜叶等级 级别 要求 特级 一芽一叶初展至一芽一叶,一芽一叶初展为主,含一芽一叶在10%以下。 一级 一芽一叶至一芽二叶初展为主,含一芽二叶在15%以下。 表1 梅县绿茶鲜叶等级(续) 级别 要求 二级 一芽二叶至一芽三叶初展为主,含一芽三叶在20%以下。 三级 一芽二、三叶和同等嫩度的对夹叶。 4.3 加工 4.3.1 工艺流程 4.3.1.1 炒青梅县绿茶 萎凋(晾青)→杀青→揉捻→干燥(滚炒)→精选→复烤(或不复烤)→包装。 4.3.1.2 烘青梅县绿茶 萎凋(晾青)→杀青→揉捻→干燥(全烘)→精选→复烤(或不复烤)→包装。 4.3.1.3 晒青梅县绿茶 萎凋(晾青)→杀青→揉捻→干燥(日晒)→精选→复烤(或不复烤)→包装。 4.3.1.4 蒸青梅县绿茶 蒸青→脱水→揉捻→烘干→成型→精选→复烤(或不复烤)→包装。 4.3.2 卫生要求 梅县绿茶加工环境及设备应符合GB 14881、NY/T 5019的规定。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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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梅州市梅县区茶叶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1421MJMI380337 | 发证机关 | 梅州市梅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业务范围 | 负责梅州市梅县区茶业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掌握国内外和全区茶叶行业发展状况与趋势;维护行业的合法权益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标能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梅州市梅县区府前大道11号4楼 | 邮编 : 514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