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SFST 005—2022 黑果枸杞原浆-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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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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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NSFST 005—2022 |
中文标题 | 黑果枸杞原浆 |
英文标题 | Lycium ruthenicum Murr. Puree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60.20 无酒精饮料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52 饮料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3月02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3月31日 |
起草人 | 潘泰安、郭荣、龚媛、孙文丽、邱华、王立颖、白春枝、陈波、安玉军、孟彩霞、刘军、郑安然、赵晓璐、毛筱艺、吴迅、马琴、张园园 |
起草单位 | 宁夏沃福百瑞枸杞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大学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3 定义 3.1 黑果枸杞原浆 以黑果枸杞为原料,经清洗复水、破碎、打浆、分离、高压均质、调配(或不调配)、杀菌、灌装加工制成的黑果枸杞原浆。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黑果枸杞应符合DBS64/006规定的要求。 4.1.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规定的要求。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深紫色或紫红色 滋味气味 具有黑果枸杞原浆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 形 态 混浊状液体,静置后允许有沉淀分层现象,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标 可溶性固形物(20℃,以折光计)/ % ≥10.0 总酸(以柠檬酸计)/ % ≥0.2 原花青素/(mg/100mL ) ≥180 铅(以Pb 计)/(mg/L) ≤0.05 锌、铜、铁总和(适用于金属罐装饮料)/(mg/L) ≤20.0 4.4 微生物指标 4.4.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规定的要求。 4.4.2 经商业无菌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商业无菌的要求。 4.4.3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a及极限 n C m M 菌落总数/cfu/mL 5 2 102 104 大肠菌群/cfu/mL 5 2 1 10 霉菌/cfu/mL ≤20 酵母/cfu/mL ≤20 4.5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 4.5.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规定的要求。 4.5.2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规定的要求。 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食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2695规定的要求。 7 试验方法 7.1 感官检验按GB 7101规定方法检验。 7.2 可溶性固形物按GB/T 12143规定方法测定。 7.3 总酸按GB/T 12456规定方法测定。 7.4 铅按GB 5009.12规定方法测定。 7.5 锌、铜、铁总和按GB 5009.13或GB 5009.14或GB 5009.90规定方法测定。 7.6 微生物指标按GB 4789.2或GB 4789.3或GB 4789.15或GB 4789.26规定方法检验。 7.7 原花青素按附录A规定方法测定。 8 检验规则 8.1 组批 以相同的加工方法生产的同一班次连续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8.2 抽样 从同批次出厂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6个最小包装进行检验。每批产品须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 8.3 检验分类 8.3.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可溶性固形物、总酸、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 8.3.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随时进行: a ) 新产品投产时; b ) 正式生产后,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时; c )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4 判定原则 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微生物指 标不合格时不得复检。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 标志 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 9.2 包装 内包装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装定量误差应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规定。 9.3 运输 应使用食品专用运输车,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一起运输。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避免强烈震荡。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不得抛摔。 9.4 贮存 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库房内,不得与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品共同存放,产品码放应离 地10 cm以上离墙20 cm以上。 在上述条件下保质期为12个月。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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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宁夏食品科学技术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640000MJX155159U | 发证机关 |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理论、学术研究,信息、经验交流,协调、指导业务,人才培训,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全亚平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 | 邮编 : 750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