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CSY 001—2022 江西绿色生态 瑞昌山药-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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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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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RCSY 001—2022 |
中文标题 | 江西绿色生态 瑞昌山药 |
英文标题 | jiangxi Green Ecology-Rui-chang yam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2 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11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10月16日 |
起草人 | 周庆友、陈亚茹、谈太安、聂瑞明、柯子文、孙杨、曾荣、张丹、陈国徽、刘明年、肖遥、余国庆、刘诗磊、曹鑫、黄军根、汪生林、孙静宇、单楠、桂凤、沈少华、高冰可、冯春英、幸昌伟 |
起草单位 | 瑞昌市绿源山药产业开发中心、瑞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瑞昌山药产品申请“江西绿色生态”认证的基本要求、评价要求、品牌互认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瑞昌山药(以鲜食为主)申请“江西绿色生态”评价或认证活动。 |
主要技术内容 | 1.基本要求 1.1主体要求 1.1.1生产经营企业应依据适用标准及实际情况,建立和实施文件化的管理体系。 1.1.2企业宜采用GS1国际统一追溯标准,建立质量追溯系统,记录从种植、加工到贮藏运输等生产全过程的关键信息。 1.1.3企业宜具备一定的标准化、质量和品牌意识,制定品牌培育和宣传推广计划。 1.2品种要求 1.2.1“江西绿色生态”瑞昌山药栽培品种应为“瑞山药”等经专业部门认定的品种(Dioscorea polystachya),种源来自于瑞昌市行政区域范围。 1.2.2山药留种应选长棒形,上下粗度均匀、底部呈锥形、表皮光滑、须根较多,无病虫危害和损伤斑痕,芽眼不萎缩且具有隐芽的块茎。 1.3种植要求 1.3.1产地环境总体应符合NY/T 391要求,栽培土壤宜选择砂壤土。 1.3.2山药栽培过程应符合GB/T 20014.5(GAP)的要求。禁止使用含缩二脲的复合肥。 1.3.3“江西绿色生态”瑞昌山药产品种植区域和其他区域间应设置有效的缓冲带或隔离带。 2.评价要求 “江西绿色生态”山药产品评价指标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一级指标是指DB36/T 1138的第5章中规定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生态协同和质量引领属性指标。二级指标是一级指标的具体化。 本文件中,“江西绿色生态”瑞昌山药产品的安全要求相当于绿色食品指标水平;“质量引领”属性设定蛋白质、可溶性糖、钙、铁、锌、尿囊素、薯蓣皂苷等定量指标,填补了山药的指标空白,体现了瑞昌山药产品特色。其中,尿囊素和薯蓣皂苷作为推荐检测指标,在附录中添加检测方法供检测机构参考使用。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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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瑞昌市山药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604817897449388 | 发证机关 | 瑞昌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技术培训等服务,协调政府与行业间、协会内部成员、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维持生产经营秩序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曹海军 | ||
依托单位名称 | 瑞昌市农业农村局 | ||
通讯地址 | 江西省瑞昌市赤乌东路114号 | 邮编 : 332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