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CFA 0001—2022 《南美白对虾高盐度养殖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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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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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CFA 0001—2022 |
中文标题 | 《南美白对虾高盐度养殖技术规范》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of white leg shrimp farming in high salinity water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15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CS B 51 |
国民经济分类 | A041 水产养殖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24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2月08日 |
起草人 | 陈锚、张新峰、聂品、刘帅、闫雪崧、赵庆永、黎宏宇、赵延霞、马士玉、刘会均、刘云飞、武心华、张恒壮、时公民、陈书奇、吉红九、陈淑吟、苑桂森、王永振、吴长青、王青、付瑞江、王新军 |
起草单位 | 渤海水产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海洋发展研究院、青岛农业大学、中国农垦控股上海有限公司、天津立达海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河北省黄骅渤海水产资源增殖站、营口辽滨水产有限公司、昌邑海景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棣海旺贝类增养殖有限责任公司、沾化滨海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渤海水产科技(滨州)有限公司、滨州北海新区海缘养殖科技有限公司、滨州科勒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海水盐场初级蒸发池及附属盐碱地盐度大于40的南美白对虾养殖 |
主要技术内容 | 4 环境条件 应选择受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小、远离污染源、潮流畅通的海水盐田初级蒸发池(海水盐度应大于40),养殖环境符合NY 5362要求,水源水质符合GB 11607的要求,进排水方便,通讯、交通便利。 5 主要设施 5.1 供水系统 自然海水供水系统由水泵房、进水道组成。 5.2 池塘 养殖池塘应符合以下条件: a) 建于海区高潮线以上位置,宜改造成每口面积6.67 hm2 ~33.33 hm2; b) 池深宜为1.2 m~1.5 m,内侧宜设置环沟,环沟宜30 m~40 m宽,比池底深宜30 cm~40 cm; c) 上游的池塘通过排水沟宜与下游的池塘进水沟相连; d) 上游池塘的尾水宜是下游池塘的进水,盐度逐渐升高,直到虾苗不能正常生长的盐度开始养殖丰年虫。 6 养成 6.1 虾苗来源与选择 虾苗应符合以下条件: a) 来自国家级或省级良种场自主选育的南美白对虾苗或者子一代虾苗,并经过盐化标粗; b) 体长1.5 cm~2.0 cm,盐化培育过程中无不明原因的死亡现象; c) 发育整齐,逆流能力强,体表光滑,无外部寄生物及附着污物;腹节肌肉宜饱满透明,胃肠充满食物,肠道直;肝胰腺大小适宜,颜色正常,呈深褐色; d) 白斑综合征病毒(WSSV)、桃拉综合征病毒(TSV)、传染性皮下及造血组织坏死病毒(IHHNV)、对虾黄头病毒(YHV)、肠微孢子虫病(EHP)不得检出。 6.2 放苗前的准备 6.2.1 放苗前用漂白粉15 mg/L等对池塘底泥进行消毒,然后进水30 cm左右浸没塘底,杀灭野杂鱼等水生动物。 6.2.2 用40目~60目筛网过滤进水至水深1 m ~1.2 m。 6.2.3 采取下列方式对水质进行调控: 6.2.4 a) 选择晴好天气,使用肥水剂加水搅拌均匀,全塘泼洒进行调水; b) 培养轮虫等浮游动物作为虾苗前期饵料效果更佳; c) 常见水色以黄褐色、黄绿色为最佳,透明度宜30 cm ~40 cm,水中浮游动物繁殖起来后即可进行投苗养殖。 6.3 放苗及管理 6.3.1 放苗 放苗时水温宜在22 ℃~25 ℃,盐化虾苗池与养殖池水温差宜小于2℃,盐度差小于2,pH差小于0.5。放苗前取少量虾苗“试水”,经24 h成活率大于95%宜放养。宜轮放轮捕,放苗分成2批次~3批次,每一个批次间隔15 d~20 d,总放苗数量宜在15万尾/hm2~30万尾/hm2。 6.3.2 养殖条件 水温宜25 ℃~30 ℃,pH 7.6~8.8,透明度40 cm~50 cm,氨氮小于0.2 mg/L,亚硝酸盐小于0.1 mg/L。 6.3.3 投喂 虾苗放养后开始投喂丰年虫,初始投喂量为每天15 kg/hm2~20 kg/hm2,此后每天增加1.0 kg/hm2~1.5 kg/hm2,分两次投喂。当体长达到6 cm以上时开始辅助投喂配合饲料,配合饲料的卫生应符合GB 13078要求,质量应符合GB/T 22919.5要求。每次投喂宜将2%左右的饲料留放在饲料台,1.5 h~2.0 h后,饲料台上的料全部吃完,表示饵料不够,宜增加10%~15%的料,直至饲料台有少量残饵。中后期投喂宜2餐/天~3餐/天,应根据天气、水质、对虾生长情况,适当调整投饵量。一般在虾蜕壳时期、阴雨天气、气温超过35℃时,应减料或停料。 6.3.4 日常管理 每天早、晚巡池,检查内容应包括:对虾的活力、体色、触须的颜色、、体表是否粘着污物、鳃丝和肝胰脏的颜色胃肠食物饱满度、粪便排泄情况等;应定期观察饲料台的残饵情况;宜每15 d在虾池四个角落(沿着对角线离开边坡20 m~30 m)以及中间(对角线交点附近)取样50尾~100尾,测定对虾的体长和体重。 6.4 病害防治 遵循以防为主的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a) 严格检疫,宜投放健壮苗种或经消毒处理的虾苗; b) 养殖虾池宜适当增加水深,彻底清淤消毒,使用无污染的海水; c) 合理密养,稳定虾池理化因子和藻相; d) 宜全程投喂丰年虫,提高虾的体质,辅助优质配合饲料,提高免疫力; e) 适量套养肉食性的鱼类,将弱虾捕食,防治虾病传染; f) 宜使用迷魂阵或者地笼分批收获,将弱虾最先捕获; g) 应在准确诊断的基础上对症或对因用药,防止细菌继发感染等。 6.5 收获 养殖70天~90天后,根据客户购买虾不同规格的要求,使用相应网目的迷魂阵或者地笼开始收虾。水温低于15℃,宜结束收虾。出池商品应符合GB 2733的要求。 7 建档 养殖全过程应同步建立准确、完整的档案。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苗种来源记录:记录放养时间、机构、规格、数量和检疫情况等; b) 水质调控记录:记录水质各项指标、微生物检测以及调控等; c) 饲料投喂记录:记录养殖过程中丰年虫和人工配合饲料投喂的数量、频次等; d) 病害防控记录:记录养殖过程中用药和防疫检测等信息。 8 检测方法 相关指标检测方法如下: a)海水中pH用酸度仪测定; b)透明度用透明度盘测定; c)氨氮和亚硝酸盐按照GB/T 17378.4的规定测定; d)白斑综合征病毒(WSSV)按照SC/T 7234的规定检测; e)桃拉综合征病毒(TSV)按照SC/T 7204.3的规定检测; f)传染性皮下及造血组织坏死病毒(IHHNV)按照GB/T 25878的规定检测; g)对虾黄头病毒(YHV)按照SC/T 7236的规定检测; h)肠微孢子虫病(EHP)按照SC/T 7232的规定检测。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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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渔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8928N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专业展览、远洋渔业协调、国际合作、业务培训、咨询服务、海事调解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林毅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大街20号楼 | 邮编 : 10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