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HFA 003—2022 净气型核酸采样亭-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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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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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HFA 003—2022 |
中文标题 | 净气型核酸采样亭 |
英文标题 | Purified Nucleic acid sampling station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340.01 防护设备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219 其他家具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9月13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9月13日 |
起草人 | 黄松军、程云斌、姚晨岚、陈莉月、曹永宏、张建平、朱载亮、杨瑞坤、许亚芬、崇建勋、凌万青、于炀华、钱明媛、曲勤凤、周全、顾文佳、宋金辉、林志洲、王芳、李霞、刘亮、张克军、王伟、胡杰杰、叶磊、徐道行、肖媛、李笑宇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飞域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亚振家具有限公司、江西阳光安全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博野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朴美家具有限公司、上海美勒森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恰尔思实业(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路嘉胶粘剂有限公司、上海人予实业有限公司、熙迈(上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亿丽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仪鑫实验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清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朗脉洁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东富龙医疗装备有限公司、上海新晃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上海市家具行业协会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净气型核酸采样亭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带有净气功能的核酸采样亭的设计、检验和安装验收。 |
主要技术内容 | 外形尺寸偏差 净气型核酸采样亭的外形尺寸及其偏差应符合表1的要求,合同规定除外。 表1 外形尺寸及其偏差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1 单工位采样亭 亭内净长、宽 长≥1200 ㎜,宽≥1200 ㎜ 2 亭内净高 ≥2000 ㎜ 3 多工位采样亭 亭内净长、宽 两工位及以上:长≥1500 ㎜,宽≥1200 ㎜ 4 亭内净高 ≥2000 ㎜ 5 其他 亭底脚高度 100 ㎜~200 ㎜ 6 门及门框 高1800 ㎜~2200 ㎜,宽 750 ㎜~800 ㎜ 7 产品外形尺寸极限偏差 产品外形宽、深、高尺寸的极限偏差为±10 ㎜,配套或组合产品的极限偏差应同取正值或负值 形状和位置公差 净气型核酸采样亭的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形状和位置公差 单位为毫米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1 翘曲度 台面/桌面 ≥1400 ≤3.0 (700,1400) ≤2.0 ≤700 ≤1.0 2 邻边垂直度 亭框架门、窗框架及面板 对角长度 ≥1000 长度差≤6 <1000 长度差≤4 对边长度 ≥1000 对边长度差≤6 <1000 对边长度差≤4 3 底脚平稳性 ≤2.0 材料要求 净气型核酸采样亭的材料要求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材料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1 耐高温 材料外露表面,每300 ㎜×300 ㎜范围内,不得有直径≥5 ㎜的气泡产生,直径<5 ㎜的气泡不得超过3个,表面达到评级3级及以上 2 耐消毒剂 材料表面光泽和颜色允许有轻微变化 3 耐冷热温循环 无裂纹、鼓泡、变色、起皱等 4 耐日晒老化 达到灰度卡4级 5 亭外部材料 整体要求 金属及其他材料需防水、耐腐蚀 6 钢化玻璃 应符合GB 15763.2-2005的安全要求 7 亭内部材料 整体要求 各壁板装饰材料表面平整光滑,不积尘、易清洁,气密性好,不渗透;地板耐磨、防滑、易清洗;材料外表面耐受消毒剂的清洗、紫外线照射 8 表面耐污染 不应低于3级 9 抗盐雾 表面无锈蚀现象 外观要求 净气型核酸采样亭的外观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外观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1 金属件外观 电镀件 镀层表面应无锈蚀、毛刺、露底 √ 2 镀层表面应光滑平整,应无起泡、泛黄、花斑、烧焦、裂纹、划痕和磕碰伤等缺陷 √ 3 喷涂件 涂层应无漏喷、锈蚀 √ 4 涂层应光滑均匀,色泽一致,应无流挂、疙瘩、皱皮、飞漆等缺陷 √ 5 金属合金件 应无锈蚀、氧化膜脱落、刃口、锐棱 √ 6 表面细密,应无裂纹、毛刺、黑斑等缺陷 √ 7 焊接件 焊接部位应牢固,应无脱焊、虚焊、焊穿 √ 8 焊缝均匀,应无毛刺、锐棱、飞溅、裂纹等缺陷 √ 9 玻璃件外观 外露周边应磨边处理,安装牢固 √ 10 玻璃应光洁平滑,不应有裂纹、划伤、沙粒、疙瘩和麻点等缺陷 √ 11 塑料件外观 塑料件表面应光洁,应无裂纹、皱褶、污渍、明显色差 √ 人类工效学 人类工效学尺寸要求应符合表5的要求,合同约定除外。 表5 人类工效学尺寸 单位为毫米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1 亭内操作台尺寸 座姿台面高:680~760 2 座姿中间净空高:≥580 3 座姿中间净空宽:≥520 4 台面净宽≥600 5 站姿台面高:1000~1100 6 亭外操作台尺寸 站姿台面高:850~1400 7 台面净宽≥600 8 手套法兰位置 站姿:离地(亭内地面)高度 1000~1400 9 座姿:离地(亭内地面)高度 800~1100 10 采集站立点到法兰最低处高度 1100~1400 11 采集窗口 采集孔面积100 cm2~400 cm2 12 站姿:离地(亭内地面)高度1100~1400 13 座姿:离地(亭内地面)高度800~1100 14 采集站立点到窗口最低处高度 1100~1600 升降座椅座面高度超过600 ㎜应具备脚踏部件。 操作窗口可做切斜角设计,倾斜角度10°~15°,窗口顶端可加设遮阳棚。 采样亭设备,电器开关应布局合理,多工位采样亭应该按照采样流程设置布局。 信息采集窗口和采样窗口应在不同的平面上。 5.5.5 人类工效学体验评价 评价原则 根据用户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感受和体验,采用优、良、一般、较差和差五级评分体系进行用户体验评价,将用户体验中各项工效学指标的体验评价结果给予不同分值(优100,良80,一般60,较差40,差20),经计算平均值的到采样亭的用户综合评价结果(优:90~100,良80~90,一般60~80,较差40~60,差小于40)。评价表见附录A。 体验员的选择 体验员分为采集员和被采集员,体验员选用原则和程序见附录A。至少选择核酸被采集人员10人,身高(120~180)㎝。采集人员10人,身高(150~180)㎝,具有采样经验的人员。 用户体验流程 用户体验评价应按照以下标准流程进行: a)采样亭所有设施安装完整,配套完整的辅助设备(例如辅助踏板、消毒液、手套、样品箱、试剂盒、采样管等),所有设备正常开启。 b) 体验员熟悉采样流程和采样亭的体验表。 c) 检验人员向体验员讲解需要完成的模拟情景任务,包括扫码、佩戴及摘除口罩、采样、试剂存放、消毒等流程。 d)采集员体验30分钟以上,被采集员体验3分钟以上。 e)依据技术要求规定,完成用户体验表见附录B。 评价结果 采集人员和被采集人员评价结果应该达到良及以上。 结构要求 采样亭的结构应符合表6的要求。 表6 结构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1 防雨淋 采样亭的顶篷和侧壁不应有渗漏现象,门、窗、孔口出不应有漏水现象 2 门锁 采样亭应具备上锁功能,从亭外锁闭时,不用工具能从亭内将门打开 3 噪音 亭内噪音应小于65dB(A) 4 底板承受载荷 无塑性变形或损坏 5 顶板承受载荷 无塑性变形或损坏 功能要求 5.7.1 基本功能要求 采样亭需根据需求配备信息采集窗口、采样窗口、操作平台、样本转运箱存放处和污物收集处。 采样亭经消毒后,不应对采样亭所有设备、地面、墙面和家具等产生腐蚀影响。 5.7.2 空气处理功能 空气处理应满足表7的要求。 表7 空气处理功能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1 新风量 ≥30(m3/h·人) 2 温度 温度(15-28)℃ 5.7.3 采样功能 信息采集窗口 信息采集窗应具有指示标识,窗不起雾,透光性良好,可视清晰。 对讲功能 应确保采集过程沟通无障碍。 采样窗口 正压式采样亭应具备保持亭内正压的装置。 5.7.4 压力控制功能 正压式采样亭内与亭外的压差不应小于10 Pa。 5.7.5 消毒功能 可采用紫外灯消毒,紫外线灯需30 W及以上,新灯管辐照强度应≥90 μW/cm2,使用中灯管辐照强度应≥70 μW/cm2。 可采用循环风紫外线空气消毒器、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或其他获得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空气消毒器。 人员工作状态下不宜采用化学喷雾进行空气消毒。 安全要求 5.8.1 亭内空气中有害物质 亭内空气要求应符合表8的要求。 表8 亭内空气中有害物物质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要求 项目分类 基本 一般 1 亭内空气质量(甲醛) ≤0.08 mg/m3 2 亭内空气质量(总挥发性有机物) ≤0.60 mg/m3 3 亭内空气质量(细菌总数) 空气中的细菌总数≤4CFU/(5min·直径9cm平皿) 4 亭内空气质量(臭氧浓度) 工作状态下若采用紫外灯空气消毒或静电吸附式空气消毒器,臭氧浓度应≤0.30 mg/m3 5.8.2 防火阻燃 核酸亭墙体、框架及地板等木质可燃材料需符合GB 8624-2012中B1的要求,并应配备灭火器。 5.8.3 电气安全 在电击防护方面,采样亭应属于GB 4706.1中6.1规定的I类器具。其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应符合GB 4706.1第8章的要求,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应符合GB 4706.1第16章的要求。 采样亭配置的插头和插座的型式应符合GB/T 1002-2021的要求。固定式插座还应符合GB/T 2099.1的要求,配置的延长线插座还应符合GB/T 2099.7的要求。开关、插座:开关、插座的回路控制应与配电箱的标识一致。 采样亭应标识: a)额定电压; b)额定输入功率; c)制造商或责任承销商的名称; d)型号; e)防护等级(IP代码)。 采样亭的防护等级应达到GB/T 4208规定的IPX4级或以上。 采样亭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应符合GB 4706.1第25章的要求,输入电源接线端子应符合GB 4706.1第26章的要求,接地措施应符合GB 4706.1第27章的要求,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应符合GB 4706.1中21.2和第29章的要求,耐热和耐燃应符合GB 4706.1第30章的要求。 出厂检验的电气强度和接地连续性试验按GB 4706.1附录A进行。 采样亭所配置的换气机、通风机、增压风机或类似装置,在安装完成以后应符合GB 4706.27的要求。 配电箱安装应牢固、平整,面板开启灵活,箱内线路应排列整齐有序,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明显。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大于30 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 s。为内部插座供电的线路上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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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上海市家具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10000501775218G | 发证机关 | 上海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行业调研、技术培训、编辑出版、会展招商、产品推荐、四技服务、中介咨询、对外合作交流及政府委托的各项工作(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高伟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盛泽路8号宁东大厦13楼C座 | 邮编 : 2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