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NDHX 001—2022 电梯维护保养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NDHX 001—2022 |
中文标题 | 电梯维护保养规范 |
英文标题 | Elevator Maintenance Specification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1.140.90 电梯、自动扶梯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Q78 |
国民经济分类 | C343 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13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1月13日 |
起草人 | 陈高、蒋仲华、邓小明、罗中华、王益强、刘连成、何寿廷、杜兵、庞献良等 |
起草单位 | 遂宁市电梯行业协会、四川奥尔铂电梯有限公司、四川宏菱机电工程有限公司、遂宁市图腾电梯有限公司、遂宁市鑫洋电梯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五凰电梯有限公司、四川诚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遂宁市物业管理协会及遂宁市电梯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5.1维保准备 5.1.1维保人员应按施工作业要求穿戴整洁规范的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5.1.2维保人员应详细掌握当天维保的作业内容、工序及作业要点,应准备相应的围栏、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用品。 5.1.3应使用检验合格的作业工具、计量器具。 5.1.4维保人员应编制维保计划,并提前告知使用单位,由电梯使用单位做出公示。 5.1.5维保人员根据不同的维保计划及作业内容准备相应的技术资料及维保记录单。 5.1.6严禁酒后或身体不适上岗。 5.2维保实施 5.2.1电梯维保程序 5.2.1.1维保人员应根据《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及项目的维保方案、维保计划及时进行施工作业。 5.2.1.2维保人员到达项目现场后,应主动与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沟通,了解电梯近期使用情况,查看使用单位电梯日巡检记录,根据出现的故障情况查看原因并处理。 5.2.1.3进入维保或修理时,应在电梯基站或醒目处放置电梯停运标志及安全警示标志后,方能开始施工。 5.2.1.4电梯每半月进行保养(不超过15天)对电梯的主要机械和电气部件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并全面清洁除尘、润滑调整工作;根据《电梯半月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逐项完成。 5.2.1.5维保人员每3个月对电梯的各重要机械部件和电气装置进行一次细微的调整和检查;根据《电梯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有关内容逐项完成。 5.2.1.6维保人员在季度维修保养基础上,对电梯易于出现故障和损坏的部件进行较全面维护;根据《电梯半年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有关内容逐项完成。 5.2.1.7电梯每运行一年,维保企业组织人员对电梯的机械部件和电气设备以及各辅助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综合性检查,并接受特检所检查,对特检所提出问题认真整改;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判断,对电梯需要更换部件提出书面建议并落实组织实施。 5.2.1.8 电梯故障处置流程:电梯维保企业(维保人员)接到电梯故障报告后,行政区内应在60分钟内赶到现场,县或镇120分钟内赶到现场认真检查,、排除隐患、消除故障,修复正常后报告使用管理单位,并做好相关过程记录。 5.2.1.9维保(或维修)完工后各种防护装置恢复到位,杂物及废旧物资按环境管理要求进行处理。 5.2.1.10维保企业对需要更换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重要部件应及时告知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确认后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施工告知,落实组织实施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2 文明施工 5.2.2.1电梯维保人员应与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保持友好沟通,合作完成相关资料,在维修保养完毕后应主动告知使用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本次维保的相关情况,签署书面意见。 5.2.2.2电梯维保人员施工期间遇业主或乘客有疑问时应耐心解释和解答,不得抱怨和拒绝。 5.2.2.3电梯维保人员施工时应穿戴整洁,且具有维保企业标志的防静电工作劳保服装、劳保鞋、安全帽、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全施工的防护设施。 5.2.2.4电梯维保人员应佩戴本公司的工作证(牌)进入施工现场。 5.2.2.5维保施工期间不得吸烟。 5.2.2.6接听电话用语规范,交谈中多使用“你好、对不起、请稍等、谢谢、不用客气等敬语”;招呼语:“喂,你好!我是×××(公司简称)×××(名字或工号),请问你需要什么帮助?”;中途招呼语:对话中须以×乘客称呼;结束语:谢谢你对我们的支持,再见! 5.2.3应急管理 5.2.3.1维保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的电梯按照相应预案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5.2.3.2维保单位应制定和实施应急演练计划。演练计划主要包括演练地点、日期、参与部门及人员、演练项目及事件描述、演练目的和演练步骤; 5.2.3.3 维保单位应对应急演练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照片或影像)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以便采取改进措施; 5.2.3.4 维保单位应积极配合使用单位举行的应急救援演练; 5.2.3.5当发生乘客被困,维保单位人员抵达现场后20分钟内仍无法将被困人员救援出来时,维保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维保负责人报告,维保负责人应采取措施及时解救被困乘客。乘客被困达到1小时任无有效措施解救乘客的维保负责人应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寻求社会资源共同解救被困乘客,避免由于救援不力导致的一般事故。 5.2.3.6 在应急救援时,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2.4 维保项目、内容与要求及方法 依照本规范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执行。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遂宁市电梯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510900MJQ923514A | 发证机关 | 遂宁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宣传 交流 研讨 咨询 培训 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高 | ||
依托单位名称 | 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通讯地址 | 遂宁市船山区明月路206号 | 邮编 : 629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