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CCXXH 2—2022 沉香结香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TCCXXH 2—2022 |
中文标题 | 沉香结香技术规范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20 植物栽培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7 中药材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2年10月08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10月28日 |
起草人 | 胡彦明、张翠桓、戴好富、魏建和、郑公发、杨琳、吴华、杨云 |
起草单位 | 海南明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生物技术研究所、海南屯昌梦幻香山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宏顺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屯昌英扬沉香开发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6.3 结香检查与处理 6.3.1 检查方法 6.3.1.1 树叶检查 输液后7 天~10 天,检查土沉香树的落叶量,若落叶量>50%时,则可判断输液生效,否则视为未成功。 6.3.1.2 树干检查 输液后55天~65天,选择在输液孔周围向下纵向削开少许侧面树皮,深度至见到木质部,并检查是否结香。若输液孔周围木质部组织开始褐化,并向四周有一定的辐射距离,则可判断结香成功,否则视为未成功。 6.3.1.3 树枝检查 输液后85天~95天,选择重新长出嫩叶的二级枝条,用枝剪剪断该枝条,并检查是否结香。若枝条中央树体组织开始褐化,可见褐色环状圈,则可判断结香成功,否则视为未成功。 6.3.1.4 树根检查 输液后55天~65天,选择输液孔向下纵向削开少许侧面树皮,深度至见到木质部,并检查是否结香。若输液孔向下5 cm~10 cm的树根木质部组织褐化,则可判断结香成功,否则视为未成功。 注:6.3.1规定的结香检查均为随机抽样检查,抽样植株比例>10%。 6.3.2 补结香 若发现有结香未成功的树体,应及时予以补结香。输液量应视树体状况酌情减少用量,一般不超过正常剂量的80%。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屯昌县沉香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69022MJY863501C | 发证机关 |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业务范围 | 沉香种植;沉香产品的加工;沉香产品的销售。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胡彦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海南省屯昌县屯城镇文东路52号 | 邮编 : 5716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