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SSP 0005—2022 方便食品(速食汤、羹)-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ZSSP 0005—2022 |
中文标题 | 方便食品(速食汤、羹) |
英文标题 | Convenience?foods(Convenience soup)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43 方便食品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2年02月22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2月22日 |
起草人 | 柯坚灿、罗紫明、谢皓、王喜丽、郝晨熙、胡志高、孟嫚、张延杰、雷敏芝、郑萍、龚启宙、刘霭莎、林家森、王大艳、何颖雯、何雁虹、梁剑波、陆思华。 |
起草单位 | 中山市食品学会、中山洪力健康食品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中山市日威食品有限公司、广东荣业食品有限公司、希杰(青岛)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凤韩食品有限公司、咀香园健康食品(中山)有限公司、广东利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创味舌尖冻干食品科技(中山)有限公司、广东省焙烤食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方便食品(速食汤、羹)的产品的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第3章规定的方便食品,产品通过简单蒸煮、热烫或热冲即可食用。 |
主要技术内容 | 5 技术要求 5.1 原辅料要求 鲜(冻)水产品:应符合GB 2733的规定。 水产制品:应符合GB 10136的规定。 鲜(冻)禽畜产品:应符合GB 2707的规定。 食用淀粉:应符合GB 31637的规定 蔬菜及其制品:应无污染。 调味料:应符合GB 31644的规定。 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GB 13104的规定。 鲍鱼:应符合GB 2733或GB 10136的规定。 鱼翅、花胶:应符合GB 10136的规定。 海参:应符合GB 2733或GB 31602的规定。 干制红枣:应符合GB 5835的规定。 枸杞:应符合GB/T 18672的规定。 桂圆:应符合GB 16325的规定。 山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的规定。 豆类:应符合GB 4404.2的规定。 豆制品:应符合GB 2712的规定。 蛋与蛋制品:应符合GB 2749的规定。 食用盐: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 小麦粉:应符合GB/T 1355的规定。 酱油:应符合GB 2717的规定。 以上所有原辅料还需符合GB 2761、GB 2762、GB 2763、GB 31650的规定。 5.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色 泽 具有产品相应的色泽 滋味及气味 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及气味,无异味 组织形态 具有产品应有的组织形态 杂 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理化指标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铅(以Pb计),mg/kg ≤ 0.1(以新鲜蔬菜、蔬菜制品为主料的产品) 0.5[以豆、豆制品(豆浆除外)、皮蛋、皮蛋肠为主料的产品] 0.05(以豆浆为主料的产品) 0.2[以肉、肉制品、水产动物、水产制品、蛋、蛋制品(皮蛋、皮蛋肠除外)为主料的产品] 甲基汞(以Hg计),mg/kg ≤ 0.5(以水产动物、水产制品为主料的产品) 总汞(以Hg计),mg/kg ≤ 0.01(以蔬菜、蔬菜制品为主料的产品) 0.05(以肉、肉制品为主料的产品) 总砷(以As计),mg/kg ≤ 0.5(以蔬菜、蔬菜制品、肉、肉制品为主料的产品) 无机砷(以As计),mg/kg ≤ 0.5[以水产动物、水产制品(鱼类及其制品除外]为主料的产品) 0.1(以鱼类、鱼制品为主料的产品) 镉(以Cd计),mg/kg ≤ 0.1(以肉、肉制品、水产动物、水产制品为主料的产品) 0.05(以蔬菜、蔬菜制品、蛋、蛋制品为主料的产品) 铬(以Cr计),mg/kg ≤ 0.5(以肉、肉制品、蔬菜、蔬菜制品为主料的产品) 2.0(以水产动物、水产制品为主料的产品) N-二甲基亚硝胺,μg/kg ≤ 3.0(以肉、肉制品为主料的产品) 4.0(以水产动物、水产制品为主料的产品) 多氯联苯a,mg/kg ≤ 0.5(以水产动物、水产制品为主料的产品) a 多氯联苯以PCB28、PCB52、PCB101、PCB118、PCB138、PCB153和PCB180总和计。 5.4 食品添加剂要求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5.5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微生物指标 项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表示)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CFU/g 1000CFU/g 副溶血性弧菌a 5 1 100MPN/g 1000MPN/g 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b 5 0 0 -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c 5 0 0 - 注1:样品的采样和处理,按GB 4789.1执行。 注2:n为同一批次产品应采集的样品件数;c为最大可允许超出m值的样品数;m为微生物指标可接受水平的限量值;M为微生物指标的最高安全限量值。 a 仅限于以水产品为主料的产品。 b 仅限于以肉类为主料的产品。 c 仅限于以牛肉为主料的产品。 5.6 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要求。 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3165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及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告。 净含量 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中山市食品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442000663378901W | 发证机关 | 中山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1、组织开展有关食品方面的学术研究与活动;2、编辑和出版食品书刊资料;3、接受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论证等服务;4、维护食品科技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延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中山市火炬区沿江东二路13号 | 邮编 : 528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