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SSP 0017—2022 预制酸菜鱼 乌斑鱼-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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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ZSSP 0017—2022 |
中文标题 | 预制酸菜鱼 乌斑鱼 |
英文标题 | Pre-made pickled fish Chinese snakehead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36 水产品加工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28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6月28日 |
起草人 | 张延杰、黄立飞、舒锐、谭勇、吴文言、胡志高、吴小禾、谭海城、刘卫红、郑耀荣、林开胜、林家煌、黄泽锋、葛晖、刘颖、郑蔚滢、许天成、谭安格、庞敏、雷小婷、李锦维、谭爱杰、郑萍、张佳、谭军、周金剑、窦式宇、陈威、何宏恩。 |
起草单位 | 中山市食品学会、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广州观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谭府菜非遗文化研究中心(有限合伙)、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中山洪力健康食品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山市元通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中山市烹饪协会、正天易通(广州)健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客厨世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渔鲜生农业有限公司、中山市东鹏水产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水平食品有限公司、观星(肇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安格利湖南人餐饮有限公司、珠海味来快车餐饮连锁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香洲区正宇佳欣职业培训学校。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1 养殖 养殖条件应符合SC/T 1150的要求。 水质应符合NY/T 5361的要求。 亲鱼和苗种应符合SC/T 1119的要求,养殖时间不少于6个月。 4.2 成鱼挑选 宜符合NY/T 842的规定,通过绿色食品认证。 应选择鲜活乌斑鱼,单条重量不少于500 g。 4.3 加工 生产环境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加工流程包括:放血、去鳞、拉除鱼刺、切片、腌制及速冻等,腌制工艺之前的总处理时间宜控制在2h内。 乌斑鱼经切片得到的片状鱼肉,厚度均匀。 腌料中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及相关的规定。 宜按每包鱼片250 g包装,速冻至中心温度-18 ℃。 产品标准应符合SB/T 10379。 4.4 酱料包和辣椒包 酸菜包应符合GB 2714的要求。 酱料包、辣椒包应符合GB 31644的要求。 4.5 感官指标 乌斑鱼片感官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 要求 色 泽 有黑色斑纹,鱼片颜色鲜亮、有光泽 腹腔颜色 无黑膜 滋味及气味 无土腥味、无异味,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滋味及气味 形 态 呈规则片状,单片厚度约3 mm,宽度约20 mm~40 mm 组织结构 片状鱼肉,呈厚度均匀薄片,吸味易熟,熟制后肉质紧密、爽脆软滑,带有韧性,鱼片不易拉断,煮熟不烂不碎 杂 质 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4.6 理化指标 乌斑鱼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蛋白质,g/100g ≥ 19 挥发性盐基氮,mg/100g ≤ 12.0 过氧化值 (以脂肪计) ,(g/100g) ≤ 0.15 4.7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污染物限量 单位:mg/kg 项目 指标 无机砷(以 As 计) ≤ 0.1 铅 (以 Pb 计) ≤ 0.2 镉 (以 Cd 计) ≤ 0.1 铬(以Cr计) ≤ 1.0 甲基汞 (以 Hg 计) ≤ 0.5 多氯联苯总量 ≤ 0.5 4.8 渔药残留 应符合NY 5070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取样方法 按GB/T 30891的规定执行。 5.2 感官要求 取样品一份,去除包装,置于清洁的白瓷盘中,观察其形态和色泽,切开观察内部组织形态、有无杂质,用鼻嗅其气味,熟制后品尝其滋味,通过咀嚼判定其组织结构,逐项按4.5中要求的项目对照检验。 5.3 净含量偏差 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检验。 5.4 蛋白质 按GB 5009.5的方法测定。 5.5 挥发性盐基氮 按GB 5009.228 的方法测定。 5.6 过氧化值 按GB 5009.227 规定的方法测定。 5.7 无机砷 按GB 5009.11的方法测定。 5.8 铅 按GB 5009.12的方法测定。 5.9 镉 按GB 5009.15的方法测定。 5.10 铬 按GB 5009.123的方法测定。 5.11 甲基汞 按GB 5009.17的方法测定。 5.12 多氯联苯 按GB 5009.190的方法测定。 5.13 药物残留 按NY 5070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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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山市食品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442000663378901W | 发证机关 | 中山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1、组织开展有关食品方面的学术研究与活动;2、编辑和出版食品书刊资料;3、接受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科技项目论证等服务;4、维护食品科技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延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中山市火炬区沿江东二路13号 | 邮编 : 528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