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EF 086—2023 固定污染源废气 乙醛等22种含氧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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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ACEF 086—2023 |
中文标题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乙醛等22种含氧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 |
英文标题 |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22 oxygenated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Gas chromatography mass spectrometry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40.01 空气质量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25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发布日期 | 2023年09月21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9月21日 |
起草人 | 王萍、李志昂、吴克食、贺爱珍、李思思、郑力文、许夏、张苏敏、潘义、侯晓玲、陈勇、王焘、吴佳伦、黄晓丽、曲洁婷、景盛翱、吴电、王倩、吴小东、方华、杨任、 刘浩、田红兵、吕磊、李娜、王浩、姬红波、周伟、刘健、邓伟、沈志成、罗春辉。 |
起草单位 | 四川省成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化学研究所、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上海华爱色谱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常州磐诺仪器有限公司、青岛明华电子仪器有限公司、中冶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华电智控(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浙江福立分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环汇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乙醛等22种含氧挥发性有机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文件适用于固定污染源中乙醛等22种含氧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取样体积为1.0 mL时,目标化合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5 mg/m3~5.0 mg/m3,测定下限为2.0 mg/m3~20.0 mg/m3。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
主要技术内容 | 方法原理 试剂和材料 仪器和设备 样品 分析步骤 结果计算与表示 准确度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废物处理 注意事项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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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华环保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9728J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组织开展环境论坛,法律援助,宣传教育,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开发,咨询服务,展览展示。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谢玉红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14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层 | 邮编 : 100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