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JZMXH 101—2023 苗木采购管理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BJZMXH 101—2023 |
中文标题 | 苗木采购管理规范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20 植物栽培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B62 |
国民经济分类 | A021 林木育种和育苗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31日 |
起草人 | 刘术翠、任晓净、李金苹、王亮、周晓杰、梁杰、李素丽、许栩、王金凤、寇志玲、黄泽、甄优美、王进财、曹姗、邹宏宇。 |
起草单位 | 北京森源达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林木种苗产业协会、北京京彩弘景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北京盛世润禾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北京胖龙丽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安海之弋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圃地苗木采购流程 4.1 采购需求提出 4.1.1 生产人员根据实际需求及苗圃具体情况,向苗圃采购部门提交苗木采购申请,苗木采购申请单见附录A。 4.1.2 苗木采购申请内容包括:拟采购苗木品种、规格、数量、进场时间等信息。 4.2 询价与号苗 4.2.1 采购人员依据苗木采购申请,进行市场询价应做3家以上苗木比价。 4.2.2 采购人员到场号苗,确定苗木质量符合要求后,优选供应商,达成采购意向可提交上级主管审批。 4.3 合同签订 4.3.1 采购人员拟定苗木采购合同,苗木采购合同范本见附录B。 4.3.2 采购人员将苗木采购合同提交上级主管负责人审批。 4.3.3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签订苗木采购合同。 4.3.4 采购合同应详细描述苗木的种类、数量、规格、质量要求、供货时间、交货地址、运输方式、付款方式及必要的售后服务,供应商提供正规合法发票给采购方。 4.4 合同执行 4.4.1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执行,确保采购过程的顺利进行。 4.4.2 如遇合同变更或终止,双方应提前协商,应按照协商结果执行。 5 圃地苗木采购质量标准 5.1 一般标准 5.1.1 苗木应为圃地栽植苗。 5.1.2 乔木冠形优美,树体色泽正常。 5.1.3 灌木分枝均匀,冠型饱满,基部不脱裸。 5.1.4 根系发达且完整,无劈裂现象。 5.1.5 苗木芽体饱满完整,不失水,生命力旺盛。 5.1.6 苗木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 5.2 乔木采购质量要求 5.2.1 用胸径尺测量乔木的粗度。 5.2.2 胸径是地面以上1.3 m处测量,地径是地面以上0.3 m处测量。 5.2.3 乔木的规格要求:采购的苗木胸径(地径)按1.0 cm分档,如苗木胸径(地径)8.0~8.9 cm均视为8 cm。 5.2.4 冠幅及苗木高度、净干高、分枝点高度应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冠幅、高度允许偏差±50 cm,分枝点允许偏差±15 cm。 5.2.5 乔木根系要求土球完整,无松散、无假土球现象。土球的直径应为苗木胸径(地径)的8~10倍,土球高度应为土球直径的4/5以上,土球含水量适中。 5.2.6 裸根苗木的根系应为苗木胸径(地径)的8~10倍,保留护心土。 5.3 灌木采购质量要求 5.3.1 规格要求:冠幅、高度应符合采购要求。高度、冠幅100 cm以下的,允许偏差±10 cm;高度、冠幅200 cm~300 cm的,允许偏差±15 cm;高度、冠幅300 cm以上的,允许偏差±20 cm。 5.3.2 灌木根系要求 —— 采购苗木土球完整,无松散、无假土球现象。土球直径为株高的1/4 ~ 1/3,土球高度应为土球直径的4/5以上,土球含水量应在65%~75%,无明显干裂; —— 裸根苗木的根系为株高的1/4~1/3,保留护心土。 5.4 地被采购质量要求 5.4.1 根、茎、叶无严重枯萎、无严重病虫害。 5.4.2 长势良好,植株健壮,根系完好。 5.4.3 宿根花卉,根系完整,无明显秃裸,不徒长,不倒伏,花蕾饱满,花茎、花头无折损。 5.4.4 球根花卉,球根无损伤、腐烂,幼芽饱满。 5.4.5 木本地被须有护心土或土球。 5.5 草皮采购质量要求 5.5.1 草皮叶片应新鲜无脱水现象。 5.5.2 根部土层结实、湿润,根系无脱水现象。 5.5.3 杂草率不超过5%。 5.5.4 草色纯正、无发黄、发黑。 5.5.5 草卷、草块规格一致,边缘平直,土层均匀、紧密,无破损。 5.6 时令花卉采购质量要求 5.6.1 生长茂盛、冠幅饱满、花色艳丽、规格整齐。 5.6.2 开花率至少达30%,剩余花蕾即将含苞待放;若开花不够旺盛,须花蕾较多(特殊要求除外)。 5.6.3 花茎、花头基本无折损,不能有烂叶、烂梗,无明显干花、败花,无明显病虫害。 5.7 其它种类采购质量要求 竹类苗木根幅、土球厚度符合要求,根系无严重失水,叶片萎蔫不严重,竹鞭、芽眼保存完好。 6 苗木起挖与装车 6.1 起挖与装车 6.1.1 采购人员应督促供应商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苗木标签”,递交运输人员。 6.1.2 采购人员应监督供应商按合同要求起挖、包装苗木和装车。 6.1.3 采购人员应检查苗木的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与合同要求一致后方可发车运送。 6.2 苗木验收与入库 6.2.1 采购人员与生产人员提前沟通,确定入圃苗木信息和时间等信息。 6.2.2 生产人员依据采购合同验收进场苗木,验收合格的苗木,办理入库手续,并填写苗木入库单,苗木入库单见附录C。 7 苗木档案管理 7.1 档案内容 苗木档案内容包括: —— 苗木出入圃记录表; —— 苗木质量检验原始记录、质量检验结果单或苗木质量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 苗木标签及使用说明的复件印; —— 苗木购销合同、入库统计证明等; —— 苗木影像资料。 7.2 档案管理 7.2.1 要求 档案应集中统一管理,可配备档案管理人员和必要的档案管理设施、设备,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 7.2.2 更正 档案资料不应随意更改,如原档案记录有误,应经本苗圃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及时更正,宜将同意变更意见、更正后的档案资料、原件一同保存。 7.2.3 保管 档案应在专用档案室(柜)保管,应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光、防尘、防污染。 7.2.4 保存期限 普通林木种苗的采购档案至少应保存10年,林木良种、转基因林木种苗的档案应永久保存。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北京林木种苗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10000MJ0118569Q | 发证机关 | 北京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开展策划宣传、行业协调、行业调研、行业自律、专业培训、对外交流、咨询服务、承办委托、编辑专业刊物。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超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3号院5号楼112室 | 邮编 : 100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