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SGC 002—2023 猕猴桃枝芽管理技术规程-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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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BSGC 002—2023 |
中文标题 | 猕猴桃枝芽管理技术规程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20 植物栽培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5 水果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3年04月14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5月01日 |
起草人 | 韩振诚、李苇洁、吴佳伟、苏文文、任春光、肖春、吴迪、李良良、李秀亚、汪志威、王梦柳、仲伟敏、徐特、李玉琼、张兵兵、陈勰。 |
起草单位 | 贵州省山地资源研究所、六盘水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六盘水市水城区农业农村局、贵州富民果业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果树科学研究所、六盘水市水城区宏兴绿色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州凯华营上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4 幼树枝芽管理 4.1 春季 春季定植后,在嫁接口以上选留(2~3)芽进行剪截,选留嫁接口以上生长健壮的枝条作为主干培养,竹杆引绑上架,抹除其余萌芽。 4.2 夏季 主干超过架面10cm~15cm,回缩至架面下15cm~20cm处,萌芽后选择两个强壮枝交叉后沿行向绑缚作为永久性主蔓,抹除萌发的其余枝条,主蔓延伸至与邻株相接位置处短截;主干、主蔓培养过程中,保持顺直。 4.3冬季 未上架的幼树短截到主干饱满芽处,如主干细弱则进行回缩,翌年萌发健壮新梢重新上架;上架幼树按照主蔓两侧每隔20cm~25cm选留预备枝,多余枝条留(1~2)芽短截。 5 结果树枝芽管理 5.1春季 结果母枝萌芽长到5cm~8cm时,在天气晴朗时,择优留好有效芽或预备枝,根据萌芽长势多次进行抹除副芽、弱芽、位置不当的背上芽和较弱背下芽。 5.2夏季 5.2.1结果树整形 主蔓同侧间隔30cm~40cm保留预备枝,当预备枝≥80cm 时,垂直于主蔓方向绑缚于架面上,预备枝修剪先端变细缠绕部位。疏除主干和主蔓交叉处附近的徒长枝和徒长性结果枝。 5.2.2 摘心 主蔓两侧≤30cm内的结果枝、营养枝待新梢变细缠绕时捏梢或摘心,位置合适的徒长枝保留(3~4)片叶摘心,促发二次枝,作为翌年结果母枝;短缩果枝不摘心;主蔓两侧≧30cm外的枝条在末端果上方留(8~10)片叶摘心。 5.2.3 疏剪 猕猴桃主蔓上和结果母枝基部留好预备枝,疏除未结果且翌年不能使用的徒长枝、细弱枝及病虫枝,结果母枝上同侧当年生结果枝间距保持在15cm~20cm,对盛果期猕猴桃交叉重叠的结果枝,进行零叶修剪。 5.3冬季 冬季修剪宜在12月中旬至翌年1月中旬完成。选择主蔓两侧≤30cm内花芽分化好,结果母枝上木质化程度高的中庸枝作为翌年的结果母枝,在粗度<0.8cm处进行短截,短结果枝、短缩果枝和需要更新的枝条留(1~2)有效芽短截,剪除病虫枝、重叠枝和伤残枝,所有剪口离有效芽1cm以上。修剪完成后,枝条均匀分布架面且进行水平引绑,绑扣呈“∞”形。 6 授粉树枝芽管理 6.1春季 花后及时将开花母枝剪至靠近主蔓的开花枝处,疏除细弱枝和病虫枝。 6.2夏季 待靠近主蔓的枝条先端变细开始缠绕时及时摘心。 6.3冬季 冬季保留芽体饱满、组织充实的营养枝或开花枝,在粗度<0.5cm处进行短截,疏除病虫枝。 7 冰雹灾后枝芽管理 7.1幼树灾后枝芽管理 冰雹灾害发生后,未上架幼树短截至主干有效芽处,促发新芽重新培养主干。已上架幼树主蔓损伤严重的,回缩至主干有效芽处,重新培养主蔓;主蔓损伤较轻对结果母枝留(1~2)有效芽短截,重新培养。 7.2 结果树灾后枝芽管理 雹灾发生后,结果树根据枝芽受损程度进行管理。 7.2.1灾情严重 新梢、两年生枝、韧皮部、芽和叶片≥90%机械损伤,主蔓和结果母枝上芽全部破损时,灾害发生3d~4d后,需回缩至有效芽处重新培养主蔓。 7.2.2灾情较重 新梢、芽和叶片损伤≥50%,灾害发生3d~4d后,去除断枝及破损枝,对结果母枝进行短截,留(3~4)有效芽,摘除全部花或果实。萌芽后,择优留好有效芽或预备枝,多次抹除萌发位置不当、过密、重叠的芽。 7.2.3灾情较轻 新梢、芽和叶片损伤﹤50%,灾害发生3d~4d后,春梢(结果枝)在受损部位下方有效芽处进行修剪,以培养翌年结果母枝为主,挂果为辅,留果数:叶片数≤1:10。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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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贵州省植物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520000517556386J | 发证机关 | 贵州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一)积极开展植物学科的学术交流活动,有重点地组织科研、教学的学术讨论和科学考察;(二)普及植物学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植物科学先进科学技术,开展青少年植物学科普及教育活动;(三)发现并举荐人才,表彰、鼓励在植物学科研和教学上取得重大成果及优异成绩的科研和教育工作者;(四)对我省有关植物科学技术政策和问题发挥咨询作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五)向有关部门反映植物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植物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六)积极开展国内外植物学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同国内外植物学学术团体和植物学工作者的科技合作与友好联系;(七)举办为会员和广大植物学工作者服务的各种业务活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任启飞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鹿冲关路86号贵州省植物园 | 邮编 : 55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