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SGC 004—2023 金沙贡茶 清洁化生产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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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BSGC 004—2023
中文标题  金沙贡茶 清洁化生产技术规范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国民经济分类  A019 其他农业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5日
实施日期  2023年05月01日
起草人  龙义勤、袁立会、丁玲、郑雪梅、李荣华、高林燕、安晓双、朱德艳、刘欢、杜昌竹、王有盈、陈志翔、樊庆、于佳一、查敏、杨小群、兰香瑚、高陆、罗兴英、刘浩、于娟、黄江中、邹 兴、吴玲、陈华夏、邱城、张德勇、李东阳、何光汶、任希鹏、金其涯、郑济奎、贾兴莲
起草单位  金沙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金沙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贵州省分析测试研究院、金沙县农业农村局、金沙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金沙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金沙县农业经营管理站、金沙县茶园镇林业环保站、金沙县农作物保护中心、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贵州金沙贡茶茶业有限公司、贵州金丽茶业有限公司、贵州三丈水生态发展有限公司、金沙县清池张氏茶庄、贵州弘丹成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清池贡茶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神峰茶业有限公司、贵州天灵茶叶有限公司
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  3 茶园
茶园与自然和生态法则相协调,强调应用使生态系统保持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生产技术,限制或不使用化肥、化学合成农药、基因工程改良的品种。
4 加工场所
4.1 环境
4.1.1 应选择地势干燥,水源清洁、充足,日照充分的地方;远离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离开经常喷洒农药的农田100m以上,离开交通主干道20m以上。 
4.1.2 大气环境应符合GB 3095要求。 
4.1.3 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4.2 布局
4.2.1厂区应根据加工规模和产品工艺要求合理布局,应设置与加工产品种类、数量相适应的厂房、仓库和场地。加工区应与生活区和办公区隔离。 
4.2.2厂区环境应整洁、干净、无异味。道路应为硬质路面,排水通畅,地面无积水,绿化良好。
4.2.3厂房布局应考虑相互间的地理位置及朝向。锅炉房、厕所应处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口。仓库应设在干燥处。 
4.2.4厂房布局应满足加工工艺对温度、湿度和其他工艺参数的要求,符合生产许可证发证要求,防止毗邻车间相互干扰。 
4.3 车间 
4.3.1加工车间内部布置应与工艺流程和加工规模相适应,能满足工艺、质量和卫生的要求。 
4.3.2初制厂一般由贮青车间、主加工车间、包装车间等组成。各车间面积应与加工产品种类、数量相适应。 
4.3.3精制厂一般由原料车间、主加工车间、包装车间等组成。各车间面积应与加工产品种类、数量相适应,不少于设备占地总面积的10倍(不含辅助用房)。手工包装时,包装车间面积10人以内按每人4m2确定,10人以上人均面积可酌减。 
4.3.4车间地面应坚固、平整、光洁,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洁和清洗。 
4.3.5应保持车间采光和照明良好。
4.3.6车间通风、通气良好。灰尘较大的车间或作业区域,应安装换气风扇或除尘设备。杀青、干燥车间,应安装足够的排湿、排气设备。 
4.3.7车间应有防鼠、防蝇、防虫措施,以及防家禽、家畜和宠物出入的相应设施。
4.3.8车间层高不低于4m。初制车间要多开门窗,精制车间则少开门多开窗。 
4.3.9车间内不得存放农药、肥料、化妆品、喷雾器、防护服等易污染茶叶的物品,不应存放其它非加工茶叶用的物品。 
4.3.10车间的噪声宜控制在80分贝(dB)以下。 
4.4 仓库
4.4.1加工厂应有足够面积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成品仓库面积按250kg/m2~300kg/m2计算确定。 
4.4.2仓库应干燥、清洁、避光。 
4.4.3仓库应有防潮、防霉、防蝇、防虫和防鼠设施。成品仓库地面应设置垫板,其高度不应低于15cm。
4.4.4 根据茶类储存需要建设冷藏库,温度宜控制在0℃~5℃。 
4.5 卫生设施
4.5.1加工车间入口处应设更衣室。更衣室内配备足够数量的洗手、消毒、杀菌、干手设施和用品。 
4.5.2车间附近的厕所应处于清洁状态,厕所门不直接朝向车间。
4.5.3应有相应的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便于清扫、冲洗,保持清洁。 
5 加工设备和用具
5.1 材料 
应用无毒、无异味、不污染茶叶的材料制成。宜选用不锈钢材料制成的茶叶加工设备,可使用竹子、藤条、木材等天然材料制成的用具。 
5.2 清洁 
使用设备前,必须清洁干净。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 
5.3 保存
加工设备和用具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物品接触。 
5.4 生物质燃料和燃气设备 
加工设备的各种炉火门不得直接开向车间。有压锅炉应独立安装在锅炉间。燃气设备的钢瓶和锅炉等易燃易爆设备与加工车间至少留有3m的安全距离。设备所用燃料及其残渣应设有专门存放处。 
6 人员 
6.1 培训
上岗前要进行岗前培训,应掌握必要的制茶技能、检验技术和卫生知识。 
6.2 卫生
6.2.1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卫生部门发放的有效的健康合格证。 
6.2.2出入工作场所应洗手、更衣、戴帽、换鞋, 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换下工作衣、帽和鞋,置于更衣室内。 
6.2.3工作人员需戴口罩上岗。 
6.2.4不得将与茶叶加工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物带入车间。 
6.2.5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禁止在工作场所化妆、吃食物、吸烟、喝酒和随地吐痰。 
7 加工
7.1 原料和加工过程安全控制 
7.1.1 茶树鲜叶、毛茶原料等应来源明确、可溯源。 
7.1.2 茶树鲜叶、毛茶等原料质量应符合相应验收标准要求。 
7.1.3 加工过程中,原料和在制品不应与地面直接接触,不得添加非茶类物质。 
7.1.4 加工场所不使用灭蚊药、灭鼠药、驱虫剂、消毒剂等易污染茶叶的物品。 
7.1.5 加工废弃物应及时清理出现场,妥善处理。
7.2 初加工 
7.2.1鲜叶应合理摊青。鲜叶摊放厚度不宜超过25cm;用设备摊青时,按设备说明书操作。 
7.2.2按不同茶类的要求,采用相应的加工工艺方案进行加工。重点控制好每个工序的温度、时间、投叶量等工艺技术参数。 
7.2.3宜采用传统加工方法加工茶叶。 
7.3 精加工
7.3.1 毛茶应进行必要的整理,以满足后续加工的需要。 实行分级摊放,分级付制。
7.3.2 按不同产品的要求,采用相应的加工工艺方案进行加工。应控制好各工序在制品的规格大小、形状、水分、匀整度、净度、色泽等品质因子。 
7.3.3外销茶加工可根据传统工艺和客户要求,适量添加可食用物质。 
7.4 包装
7.4.1 茶叶产品应及时包装,避免受潮、受污染。 
7.4.2 包装应符合GH/T1070的规定。 
8 运输、贮存和标识
8.1 运输
8.1.1 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异味、杂味、不潮湿。 
8.1.2 运输时禁止与其它物品混运。 
8.1.3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日晒、雨淋、重压。 
8.2 贮存
茶叶贮存应符合GH/T 1071的规定。 
8.3 标识
8.3.1 在原料收购、加工和贮存等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标识,防止混淆。 
8.3.2 每批加工产品应编制加工批号或系列号,并确保最终产品可追溯。 
9 记录
9.1 管理
应有相应的记录包括生产、原料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入库、出库、检验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活动。 
9.2 记录表
各种记录的格式宜规范,内容齐全。 
9.3 保存
记录应至少保留三年。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不公开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贵州省植物学会
登记证号51520000517556386J发证机关贵州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一)积极开展植物学科的学术交流活动,有重点地组织科研、教学的学术讨论和科学考察;(二)普及植物学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植物科学先进科学技术,开展青少年植物学科普及教育活动;(三)发现并举荐人才,表彰、鼓励在植物学科研和教学上取得重大成果及优异成绩的科研和教育工作者;(四)对我省有关植物科学技术政策和问题发挥咨询作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五)向有关部门反映植物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植物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六)积极开展国内外植物学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同国内外植物学学术团体和植物学工作者的科技合作与友好联系;(七)举办为会员和广大植物学工作者服务的各种业务活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启飞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鹿冲关路86号贵州省植物园邮编 : 5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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