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 026—2023 常温即食小龙虾尾(仁)加工技术规程-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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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CI 026—2023
中文标题  常温即食小龙虾尾(仁)加工技术规程
英文标题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rocessing ready-to-eat crayfish tail (meat) stored at room-temperature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120.30 鱼和水产品
中国标准分类号  X20
国民经济分类  C136 水产品加工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09日
实施日期  2023年03月09日
起草人  姜启兴、于沛沛、高 沛、沈慧敏、杨 方、夏文水、李 陈、李绍衡、周德刚、邹圣碧、袁 潮、王 荣、江运平
起草单位  江南大学、江苏正源创辉食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莱克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荆州水链科研研发有限公司、宿迁楠景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江苏里物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泰兴市江之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邵万生源江食品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常温即食小龙虾尾(仁)加工的基本要求、技术要点及生产记录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以克氏原螯虾(Procambarus clarkii)或虾尾(仁)为原料,加工常温即食小龙虾尾、常温即食小龙虾仁产品的生产过程。
主要技术内容  4 基本要求
生产环境要求
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人员和培训应符合GB 20941和SB/T 10876-2012的规定。
加工用水和制冰用水的水质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加工过程中所用设备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清洗消毒;使用的洗涤剂应符合GB 14930.1的规定,使用的消毒剂应符合GB 14930.2的规定。
原料要求
4.2.1 原料验收
鲜活小龙虾、冷冻小龙虾尾或冷冻小龙虾仁均应符合GB 2733的规定。
对每一批次的鲜活小龙虾或冷冻小龙虾尾、或冷冻小龙虾仁必须经质检人员的抽检,检验合格的原料方可入库。
4.2.2 原料贮藏
鲜活小龙虾应贮藏在0 ℃~10 ℃的冷库中,冷冻小龙虾尾和冷冻小龙虾仁应贮藏在-18 ℃以下冷库中。
辅料要求
食用植物油应符合GB 2716的规定,食用动物油脂应符合GB 10146的规定。
食用盐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
白砂糖应符合GB/T 317的规定。
香辛料和调味品应符合GB/T 15691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包装材料验收与贮存
内包装材料应取得食品包装卫生许可证,外包装材料应取得包装性能检验合格证并无污染。
包装材料应存放于清洁卫生、通风干燥处。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标准文本  查看
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登记证号51100000500017650Q发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业务范围技术开发 信息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许军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F邮编 : 1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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