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 091—2023 植物有机硒肽粉-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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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I 091—2023 |
中文标题 | 植物有机硒肽粉 |
英文标题 | Peptide powder of plant organic selenium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4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X26 |
国民经济分类 | A051 农业专业 |
发布日期 | 2023年07月10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7月10日 |
起草人 | 刘海远、程水源、丛 欣、李 洁、胡依黎、李书艺、许 锋、朱定祥、徐 波、杨 伟、蔡 杰、李 丽、饶 申、程 华、刘晓梦、储 震、姜 俊、刘丽萍、薛 华、廖美林、殷红清、刘海涛。 |
起草单位 | 国家富硒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恩施德源硒材料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武汉轻工大学、长江大学、湖北省硒产业协会、湖北国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南大学、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恩施德源硒材料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专家工作站、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湖北)、湖北省富硒产业技术研究院、恩施硒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恩施硒测质检技术有限公司、北京海光仪器有限公司、江苏国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硒德新零售科技有限公司、恩施硒启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恩施硒世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恩施硒领汇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恩施本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植物有机硒肽粉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文件适用于植物有机硒肽粉的生产、检验和贮运。 |
主要技术内容 | 基本要求 不得添加任何国家禁止的非食品原料,不得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真菌毒素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农药最大残留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原料要求 植物原料:新鲜或冷藏良好,成熟适度,无虫蛀病虫害、无霉变、无腐烂、无受冻,应符合GB 2762、GB 2763及相应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 酶制剂:应符合GB 1886.174的规定。 发酵菌种:应使用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菌种,或传统上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的菌。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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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7650Q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技术开发 信息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F | 邮编 : 100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