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PPC 1065—2023 工业园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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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PPC 1065—2023 |
中文标题 | 工业园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指南 |
英文标题 | Accounting Guidelines for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of Industrial Park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40.20 环境空气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发布日期 | 2023年08月30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9月01日 |
起草人 | 石海佳、张韬、刘晓文、冯相昭、陈绍晴、曹宏斌、仇荣亮、张利田、 周长波、杨小明、陈刚、何跃君、赵卫东、张弘、叶飞、王湘茹、卞国建、魏东洋、杨儒浦、 王敏、安静、钟桦琦、郑泽斌、刘宇波、李坤威、刘清芝、胡敬韬、张磊、薛向东、陆新萍、 李 刚、李水江 |
起草单位 |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山大 学、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 研究所、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华南农业大学、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江苏沛县经济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国源天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 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浙江科技学院、广东省惠州大亚湾 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东省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福建光泽工业园区、广东省宝武(韶关)钢铁产业园、广西壮 族自治区钦州石化产业园区、浙江中诚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碳华汇(深圳)环境发展有 限公司、广州环投永兴股份集团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指南规定了工业园区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和排放源确定、化石燃料燃 烧排放核算、购入使用和输出电力排放核算、工业生产过程排放核算、废物处理 过程排放核算、相关生产活动数据核算、数据质量控制计划、数据质量管理、定 期报告和信息公开格式等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具有专门管理机构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园区的温室气体 排放现状的核算。其他级别和类型的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可参照本指南。 本指南不适用于以商贸物流、科技创新等服务业为主体的产业园区 |
主要技术内容 | 开展工业园区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的工作流程总体分为四步,详见图 1 所示。 (1)根据开展核算和报告工作的目的,确定工业园区温室气体排放的核算 边界范围; (2)针对企业、行业、园区三个层面依次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①识别温室气体源和温室气体种类,针对识别的排放设施建立清单; ②基于工业园区能源生产使用活动现状,开展热力、电力等平衡分析,识别 园区能源开发利用的综合状况; ③基于工业园区能源开发利用、工业生产、污染治理活动现状,开展园区碳、 氟元素流分析,识别园区企业温室气体相关实体经济活动的相互影响状况; ④基于园区能源开发利用综合状况、碳与氟元素流状况和重点行业企业已有 的核算方法,建立园区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框架和方法体系; ⑤选择和收集温室气体排放相关各类经济活动排放数据; ⑥基于现有温室气体监测体系,选择或测算温室气体排放因子; ⑦计算和汇总工业园区、行业、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3)核算工作全过程质量保证; (4)编制工业园区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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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7773R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调查研究,专业培训,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申长江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三里河路54号 | 邮编 : 100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