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RRA 9910—2023 风力发电机组 发电机再制造及评价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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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RRA 9910—2023 |
中文标题 | 风力发电机组 发电机再制造及评价规范 |
英文标题 | Wind turbines—Specification for remanufacturing and evaluation of generator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9.160.20 发电机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J 04 |
国民经济分类 | C341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18日 |
起草人 | 邹强龙、袁浩然、程刚齐、顾菁、邵平安、王大刚、王飞、任淮辉、王巍、刘中华、李璐、周新远、冯志刚、姜海、郑锋、张慧、张克、李文峰、廖然、常海东、于亮、段燕、苟宇飞。 |
起草单位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风光设备循环利用专业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江苏中车电机有限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源(北京)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风慧能技术有限公司、哈电风能有限公司、中再循环(北京)技术院有限公司、陆军装甲兵学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青山绿水(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标准化研究院、华电中光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中科碳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合信锐风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风力发电机组发电机再制造及评价的技术要求,再制造要求,检验试验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场地、劳动安全与环保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风力发电机组的风力发电机再制造及评价的相关过程活动。 |
主要技术内容 | 该标准共包括以下6个章节的技术内容: 第四章 技术要求:该部分规定了再制造发电机应符合的产品标准或要求,用于原工作环境的再制造发电机应符合的条件,给出了不同类型的发电机执行的再制造方式标准,并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绕组耐电压试验值要求。 第五章 再制造:该部分规定了发电机的再制造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再制造前检查项点、发电机拆解具体工作要求、发电机零部件分类、记录、保存等相关要求、发电机零部件清洗要求、零部件修复标准和装配要求。 第六章 检验试验要求:该部分规定了再制造后的发电机的检验和试验相关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要求。 第七章 标志:该部分规定了再制造发电机铭牌的相关要求。 第八章 包装、运输和贮存:该部分规定了再制造发电机包装、运输与贮存应满足的技术要求; 第九章 场地、劳动安全与环保要求:该部分规定了再制造时的环保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及设施的技术要求和再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液等处理技术要求。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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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3000L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国际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信息交流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军祥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 | 邮编 : 100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