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RTAS 2—2023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CAN总线数据采集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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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RTAS 2—2023 |
中文标题 |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CAN总线数据采集规范》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G541 城市公共交通运输 |
发布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
起草人 | 刘好德、张世强、邵强、王雷、钱贞国、刘振顶、王江锋、孙宏飞、李松刚、宜毛毛、谭军、李峰巍、罗建平、董志国、董雅竹、吕书军、苏亮、李飞强、李青山 |
起草单位 |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殴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科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交信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雄安集团交通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第1部分:总则。目的在于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CAN总线数据采集的总体架构、一般要求和数据类型要求,为其他标准部分提供总体性、原则性和共性要求。 第2部分至第7部分。目的在于规范城市公共汽电车不同类型车辆CAN总线数据采集的基本要求、数据内容和格式要求,对应于纯电动、油电混合动力、气电混合动力、燃料电池、燃油和燃气等六种能源类型车辆。不同能源类型车辆数据采集涵盖的整车及部件CAN节点有所不同。 T/CRTAS 2规定了不同能源类型车辆CAN总线数据的全量采集,综合考虑了目前主要车厂车辆CAN总线数据可采集性和大中型城市公交运营企业的应用需求,各地在执行标准过程中,可结合实际情况,针对车辆CAN节点及其数据项内容进行选择性定制。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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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02267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丽梅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48号盈都大厦C座3单元15层 | 邮编 : 100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