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HDQ 119—2023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高寒地区纯电动乘用车-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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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GHDQ 119—2023 |
中文标题 |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高寒地区纯电动乘用车 |
英文标题 | Forerunner standard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 in frigid region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3.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T47 |
国民经济分类 | C3650 电车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17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3月18日 |
起草人 | 郑建明、于翔、王振来、张智、张旎、邓柯军、张永仁、李洋、吴兴亮、吉雷、韩建军、王禹、朱钦澎、陈虹、高镇海、李日光、李沙沙。 |
起草单位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技术研发分公司、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鸿远蓝翔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吉林大学、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吉林省高寒地区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高寒地区纯电动乘用车“领跑者”标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高寒地区纯电动乘用车的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时可参考使用,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使用。 |
主要技术内容 | 4.2评价指标分类 4.2.1高寒地区纯电动乘用车“领跑者”标准的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性指标。 4.2.2基础指标包括:起动性、整车蓄电池电平衡、整车静电流、除霜、外后视镜加热、座椅加热。 4.2.3核心指标包括:动力性、爬行起步、振动噪声、采暖。 4.2.4创新性指标包括:续驶里程、低温电耗、快速充电、转向盘加热性能、前风窗玻璃加热性能。 4.2.5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性指标均分为三个等级,包括: ——先进水平,相当于企业标准排行榜中 5 星级水平; ——平均水平,相当于企业标准排行榜中 4 星级水平; ——基准水平,相当于企业标准排行榜中 3 星级水平。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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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220000677343531A | 发证机关 | 吉林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科技成果推广、业务咨询服务、受托项目代理、编辑技术刊物。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海阳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 邮编 : 130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