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HDQ 120—2023 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高寒地区纯电动乘用车-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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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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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GHDQ 120—2023 |
中文标题 | 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高寒地区纯电动乘用车 |
英文标题 |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quality grading and forerunner— Battery electric vehicle in frigid region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3.10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T47 |
国民经济分类 | C361 汽车整车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3年10月16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10月16日 |
起草人 | 郑建明、于翔、王振来、朱伟、孔晓霜、张智、安孝文、张旎、邓柯军、张永仁、李洋、吴兴亮、吉雷、韩建军、朱钦澎、陈虹、高镇海、李日光、李沙沙。 |
起草单位 |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深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技术研发分公司、北京鸿远蓝翔电动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吉林大学、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吉林省高寒地区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高寒地区纯电动乘用车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要求、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20 ℃到-30 ℃的高寒地区纯电动乘用车产品质量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价、“领跑者”产品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时可参考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
主要技术内容 | 高寒地区纯电动乘用车“领跑者”标准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性指标。 由于电动车存在高压电的潜在危险;车辆误用损害导致电池包损害产生高额维修费用或电池短路等风险;车辆涉水后存在漏电风险;前风窗结霜会影响行车安全且除霜性能为国家强标要求,因此将电动汽车安全要求、底部碰撞性能、涉水性能、除霜性能定义为基础指标。 车辆低温动力性、能耗、舒适性、属于用户期望很高的车辆性能,因此将动力性、噪声、采暖、-7℃续驶里程、-15℃续驶里程、-15℃电耗性能定义为核心指标。 超低温续驶里程、电耗及低温快速充电性能一直是纯电动汽车用户关注的首要痛点,因此将-30℃续驶里程和电耗、-30℃快速充电性能定义为创新性指标。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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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220000677343531A | 发证机关 | 吉林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科技成果推广、业务咨询服务、受托项目代理、编辑技术刊物。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海阳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 邮编 : 130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