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IEHA 050—2022 国际健康驿站 规划建设-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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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GIEHA 050—2022 |
中文标题 | 国际健康驿站 规划建设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40.99 有关空气质量的其他标准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E4790 其他房屋建筑业 |
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01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12月01日 |
起草人 | 侯立安、包海峰、陈文涛、伍时辉、何惠宜、吴瑞卿、邱建军、钟志锋、刘仲钦、叶小冬、王武军、吴海城、王文涛、吕忠、陈家劲、许欣、代佳伟、李银锋、程敬尧、张晓亮、步军、王映雪、梁芷华、何俊、何伟华、邓志翔、赖泽荣、黎伟文、周志辉、徐丹、陈沁泽、杨燕婵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融创新材料工程研究院、中山大学中山眼科医院、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广州市胸科医院、粤卫协环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空净万博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东省洁境医学研究院、绿色时代(广州)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国际健康驿站规划建设的术语和定义、设计目标和原则、规划布局、建筑设计、室内装修、给水排水设计、通风与空调、电气设计、智能化、安防与消防和院感防控。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国际健康驿站的规划建设。 |
主要技术内容 | 基本要求 参照《集中隔离点设计导则(试行)》中的相关要求。 国际健康驿站宜采用标准化、单元式、模块化建设。 改建类国际健康驿站应先进行医学隔离条件评估,对符合医学隔离条件的既有建筑进行改造设计。 健康驿站应设置醒目的标识系统。 选址 选址应参照《集中隔离点设计导则(试行)》中选址的要求。 健康驿站选址应综合考虑非疫情期间使用便捷和疫情 期间对周边环境不利影响。 隔离观察房间超过 1000 间的健康驿站宜位于在空港、高铁、高速公路进出口及其它口岸附近。 选址场所要对市政供电、供水、供气及市政排污管线进行深入摸查,并进行市政条件建设可行性分析及建设工期分析。 功能分区 4.3.1 主要功能分区 健康驿站各功能区宜预留扩展场地。 主要功能分区应符合《集中隔离点设计导则(试行)》中功能分区的要求,分为隔离观察区、工作服务区、卫生通过区。 4.3.2 功能区整体要求 应参照《集中隔离点设计导则(试行)》中的要求。 配套设备区按市政条件接点进行设置,并设置隔离绿化、景墙等安全防护措施。 设置集中车辆消洗区域,并位于场地常年主导下风向。洗消场地应与其它建筑保持20m防护距离,尽量减少对建筑及周边的影响。 场地外围应设置高度不少于2m围墙,并在场地外围设置区域指示并设有危险标识。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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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690472055D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培训交流、展览展销、行业自律、反映诉求、信息咨询。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吴龙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广医学术交流中心B座1317室 | 邮编 : 51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