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IEHA 064—2023 可移动负压隔离舱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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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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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GIEHA 064—2023 |
中文标题 | 可移动负压隔离舱技术规范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ovable negative pressure isolation chamber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7.03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J00/09 |
国民经济分类 | C419 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
发布日期 | 2022年12月30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1月30日 |
起草人 | 孟新利、周志辉、徐丹、许辉建、杜晨阳。 |
起草单位 | 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粤卫协环境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空净万博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绿色时代(广州)健康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可移动负压隔离舱的一般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各种可移动负压隔离舱。 |
主要技术内容 | 5 技术要求 气密性 舱体的气密性泄漏率小于5%/h。 电源 额定电压AC220V,50HZ,内部电源DC12V。采用电池供电时在正常情况下可连续抽吸(负压)时间大于等于 4 个小时。 运输安装方式 5.3.1 通过牵引、吊装等方式把舱体运送指定地点,并连接该地点中 220V/10A插座。 5.3.2 运输后,舱体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各项指标。 舱内卫生和环境要求 5.4.1 空气细菌菌落总数应符合WS/T 368中4.2.3的要求。 5.4.2 物体表面微生物应≤10CFU/cm2。 5.4.3 换气次数不少于10次/h。 5.4.4 舱内温度宜控制在20℃~26℃范围内。 5.4.5 舱内相对湿度宜控制在30%~70%范围内。 5.4.6 舱内噪声应不大于50dB(A)。 5.4.7 照度应可以调节,最低照度满足50lx。 舱内压力 接通电源后,在5min 内降到-10Pa。负压可调节,且舱内负压调节范围为-30Pa~-10Pa。 空气处理 应对进入与排出舱体的空气进行过滤和消毒,且满足以下要求: a)空气过滤装置应对 0.3μm 气溶胶微粒过滤效率不小于 99.99%,且满足GB/T 14295 规定的要求; b)空气消毒装置应满足WS/T 648规定的要求。 消毒要求 紫外线消毒装置应满足GB 34012中的规定,消毒效果满足GB 28235中的规定。 符合《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 移动重复验收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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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690472055D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培训交流、展览展销、行业自律、反映诉求、信息咨询。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常福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北教场路19号金鹰附楼4层 | 邮编 : 51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