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BLS 0019—2023 荆楚粮油 稻谷干燥技术规程-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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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HBLS 0019—2023
中文标题  荆楚粮油 稻谷干燥技术规程
英文标题  Jingchu Grain and oil - Code of practice for paddy drying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中国标准分类号  B 01
国民经济分类  A051 农业专业
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13日
实施日期  2023年04月01日
起草人  刘珏、张聪、刘啟觉、刘勇、田国军、彭汝生、高翔、彭三高、刘孔含、李 广斌、王君杰、刘军、谢泽良、石定秒、陈伦夏
起草单位  武汉轻工大学、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湖北庄 品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正和米业有限公司、仙桃市恒泰米业有限公司、潜江市巨金米业有限 公司、湖北中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湖北虾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天和机械有限公司、湖北永祥粮 食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布勒(无锡)商业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荆楚粮油 稻谷干燥基本要求、干燥技术要求、安全技术要求、干燥成品质量及检验。 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内稻谷干燥的技术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  术语和定义
GB/T 14095 标准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平面振动筛 Flat vibrating sorting screen
通过水平放置可振动的筛网进行固相处理的过滤性的机械分离设备。
3.2
圆筒筛 Cylindrical sorting screen
通过可旋转的圆筒形筛网进行固相处理的过滤性的机械分离设备。
4 基本要求
4.1 进机湿谷
4.1.1 进机湿谷水分含量宜为 16 %~30 %,不同品种、不同水分含量的稻谷应分别储存,分别进行干
燥。对于同一批干燥稻谷的水分不均匀度,连续式干燥机不大于 4 个百分点,批式循环干燥机不大于 8
个百分点。
4.1.2 其他质量指标应符合 GB 1350 或 GB/T 17891 规定。
4.2 干燥机及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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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连续式干燥机应符合 GB/T 16714 规定,批式循环干燥机应符合 JB/T 10268 规定。配套设备应
符合 LS/T 3501.1 规定。
4.2.2 干燥机具备干燥层和缓苏层。
4.2.3 干燥机排放应符合 GB/T 16714 及 JB/T 10268 规定。
4.2.4 干燥机配套设备(输送机、干燥前仓、干燥后仓等)经调试运行,应符合 LS/T 3501.1 规定,
且能正常投入使用。
4.3 人员
4.3.1 干燥作业现场操作检验等岗位应配备固定人员。
4.3.2 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熟练掌握稻谷干燥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
5 干燥技术要求
5.1 稻谷初清
5.1.1 进机湿谷需进行初清,去除杂质及杂物。初清后含杂率不大于 4 %,其中超过 30 mm 的秸秆类
杂质不大于 2 %,不得有长茎秆、麻袋绳、聚乙烯膜等异物。
5.1.2 依据原粮的水分和含杂率,可采用一级初清或二级串联初清。初清设备可采用平面振动筛和圆筒
筛,二级串联初清多采用圆筒筛+平面振动筛。
5.2 干燥条件
5.2.1 稻谷允许受热温度不大于 40 ℃。
5.2.2 一次性干燥和缓苏工艺的降水幅度:当稻谷水分在 22 %~30 %时,降水幅度不大于 3 个百分点;
当稻谷水分在 18 %~22 %时,降水幅度不大于 2 个百分点;当稻谷水分小于 18 %时,降水幅度不大于
1 个百分点。
5.2.3 干燥速率:当稻谷水分在22 %~30 %时,干燥速率不大于3 个百分点/h;当稻谷水分在18 %~
22 %时,干燥速率不大于1.5 个百分点/h;当稻谷水分小于18 %时,干燥速率不大于0.8 个百分点/h。
5.2.4 热风温度:当稻谷水分在22 %~30 %时,热风温度宜在60 ℃~90 ℃之间;当稻谷水分在18 %~
22%时,热风温度宜在55 ℃~65 ℃之间;当稻谷水分小于18 %时,热风温度宜在50 ℃~60 ℃之间。
5.3 干燥工艺
5.3.1 基本干燥工艺:
(a)对于降水幅度小于 1 个百分点的稻谷干燥,可采用图 1 所示干燥工艺 A,,可使用批式循环干
燥机或连续式干燥机。
湿稻谷→干燥→缓苏→冷却→干稻谷
图 1 干燥工艺 A
(b)当稻谷水分小于 18 %时,可使用批式循环干燥机,采用如图 2 所示的工艺 B;亦可使用连续
式干燥机,采用如图 3 所示的工艺 C。
湿稻谷→干燥→缓苏→(干燥→缓苏多次循环)→冷却→干稻谷
图 2 干燥工艺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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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稻谷→干燥→缓苏→(多层干燥→缓苏)→冷却→干稻谷
图 3 干燥工艺 C
(c)当稻谷水分在 18 %~30 %时,若使用批式循环干燥机,采用如图 2 所示的工艺 B;若使用单
台连续式干燥机,采用如图 3 所示的工艺 C;还可使用连续式干燥机+批式循环干燥机串联组合的干燥
工艺;可使用多台批式循环干燥机串联组合的干燥工艺;可使用多台连续式干燥机串联组合的干燥工艺。
5.3.2 批式循环干燥机按该干燥机操作规程执行,可降到安全水分或规定水分。
5.3.3 连续式干燥机按该干燥机操作规程执行,可降到安全水分或规定水分。
5.3.4 对于小批量、多品种稻谷干燥作业,宜采用批式循环干燥机单机干燥或批式循环干燥机多机并
联干燥。
5.3.5 对于大批量、单一品种稻谷干燥作业,可采用批式循环干燥机多机并联干燥、批式循环干燥机
多机串联干燥、连续式干燥机干燥。
5.3.6 对于进机湿谷水分大于 22%且机械干燥能力不足的大批量稻谷干燥作业,宜采用连续式干燥机+
批式循环干燥机串联干燥:
(a)使用连续式干燥机进行快速预降水,将水分降至 20 % ± 2 %,采用 5.3.1 规定工艺。
(b)将预降水后的稻谷通过输送设备运至批式循环干燥机降水。
5.3.7 对于进机湿谷水分大于 22 %且机械干燥能力严重不足的大批量稻谷干燥作业,宜采用机械干燥
与就仓干燥串联组合干燥:
(a)将高水分稻谷机械干燥降至水分18 %~20 %,采用5.3.1或5.3.6规定工艺。
(b)将稻谷送入暂存仓就仓干燥,按GB/T 26880规定执行。
(c)稻谷收获季结束后,机械干燥至安全水分或规定水分,采用5.3.1规定工艺。
5.4 干燥工艺要求
5.4.1 干燥和缓苏工艺要求:连续式干燥机干燥时间与缓苏时间比为 1:2~1:4;批式循环干燥机干燥
时间与缓苏时间比为 1:3~1:6。
5.4.2 冷却工艺要求
(a)如环境温度不大于0℃,每吨稻谷的冷却风量小于800 m
3/h。
(b)如环境温度大于0℃,每吨稻谷的冷却风量小于1000 m
3/h。
(c)如环境温度大于32℃,可省略冷却工艺。
(d)如干燥后粮食进入通风仓暂存,可将冷却工艺设置在通风仓内。
(e)如干燥后粮食进行就仓干燥,可省略冷却工艺。
6 安全技术要求
6.1 干燥机运行时,操作人员应严禁介入安全标志所警示的危险区和危险部位;严禁拆装安全保护装
置及安全装置;严禁打开干燥机检修门;烘前仓、缓苏仓、烘后仓及干燥机储粮段不得进人。
6.2 高空处理故障应配备安全带及安全帽。
6.3 电气控制室应设专职人员操作管理,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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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干燥机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停机,排空全部稻谷,清理机内及溜管内粉尘、茎秆等全部残存
物。
6.5 供热系统应按该设备操作规程执行。
7 干燥后稻谷质量及干燥作业质量
7.1 干燥后稻谷质量
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 1 干燥后稻谷质量指标
项目 指标值
水分 安全水分或规定水分
干燥不均匀度/个百分点 ≤1.0
破碎率增加值/个百分点 ≤0.3
色泽、气味 正常
重度裂纹率(爆腰)增加值/个百分点 ≤3.0
杂质含量/% ≤2
出粮温度/℃ ≤环境温度+8
7.2 干燥作业质量
应符合表 2 的要求。
表 2 干燥作业质量
干燥方式 连续式干燥机 批式循环干燥机
干燥机热耗/(kJ / kg 降水)
直接加热≤5000
间接加热≤8800
直接加热≤5800
间接加热≤8120
大杂去除率/% 100
小杂去除率/% ≥ 80
轻杂去除率/% ≥ 90
大杂、小杂含粮率(饱满粮粒)/% - 轻杂中含粮率(饱满粮粒)/% - 7.3 干燥前后稻谷样品的采集按 GB/T 5491 规定执行,检验方法按照 GB/T 5492、GB/T 5494、GB/T 5496、
GB/T 5497、GB/T 5498 及 GB/T 6970 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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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登记证号51420000503583818X发证机关湖北省民政厅
业务范围按核准章程规定的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万卫东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华路34号邮编 : 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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