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FJX 2063—2023 再制造步驾式电动叉车充放电接口-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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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HFJX 2063—2023 |
中文标题 | 再制造步驾式电动叉车充放电接口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5-01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43 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28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6月28日 |
起草人 | 王建春、李东升、彭庆根、徐敬士、周陶、马瑶瑶、郭纯、江艳、丁希宏 |
起草单位 | 合肥再制造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能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科技学院、安徽怡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迈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再制造步驾式电动叉车充放电接口的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额定值、电气条件、功能要求及尺寸等。 本文件适用于步驾式电动叉车动力系统再制造过程中,充电接口、放电接口的选型或设计制造。 新设计和制造的步驾式电动叉车或乘驾式电动叉车,其充电接口、放电接口的选型或设计制造,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
主要技术内容 | 1、通用要求 步驾式电动叉车在再制造过程中,设计、选用的卡侬头充电或放电接口,其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参考GB/T 41036—2021的规定。 2、功能要求 充放电连接界面 充电器侧充电插头和车辆侧充电插座在连接过程中,触头耦合的顺序应为:PE,直流电源正与直流电源负,充电通信;在脱开的过程则顺序相反 3、充放电连接界面 充电器侧充电插头和车辆侧充电插座在连接过程中,触头耦合的顺序应为:PE,直流电源正与直流电源负,充电通信;在脱开的过程则顺序相反。 4、插拔力 插头与插座之间的插拔力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且应与其电气额定值相适应。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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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合肥市机械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40100758503998L | 发证机关 | 合肥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制定行规行约、组织开展科技咨询服务、产品展览、交流技术和管理经验、培训技术和管理人才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柴立平 | ||
依托单位名称 | 合肥市民政局 | ||
通讯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花园街83号合肥大厦7楼 | 邮编 : 230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