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FSA 0001—2023 诺丽酵素原液-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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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HIFSA 0001—2023 |
中文标题 | 诺丽酵素原液 |
英文标题 | Pure noni enzyme juice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60.01 饮料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52 饮料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3年03月03日 |
实施日期 | 2023年03月03日 |
起草人 | 田亮、密可水、胡承四、伍曾利、吴毓炜、黄健泓、林志藩、汤祝华、杨穗珊、张彦军、李建勋、王伟、覃琳琳、陈坤、毛祥飞、赵文阳 |
起草单位 | 海南西沙诺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南丰席树诺丽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懿然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海南云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华用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三亚金诺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方嘉品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海南省实验动物中心)、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热带果蔬质量与安全)、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香料饮料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诺丽酵素原液的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规范与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以诺丽鲜果为原料,经前处理、发酵、过滤、杀菌(或不杀菌)等生产工艺制成的含有特定生物活性成分的诺丽果发酵原液的生产控制、检验、贮运等环节。 |
主要技术内容 | 原料要求 4.1.1 诺丽果:茜草科(rubiaceae)海巴戟天属(Morinda)海滨木巴戟(Morindacitrifolia L.)的果实。果实成熟或基本成熟,果体完整新鲜,无霉变、无腐烂变质、无病虫害,污染物限量和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应分别符合GB 2762、GB 2763的要求。 4.1.2 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 泽 具有诺丽酵素原液应有的色泽 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状态和杂质,并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滋味与气味 具有诺丽酵素原液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 状 态 呈均匀液状,允许有少量果肉沉淀 杂 质 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pH ≤ 4.2 GB 5009.237 乙醇含量,g/100g ≤ 0.5 GB/T 12143 可溶性固形物(20℃以折光计),% ≥ 5.5 GB/T 12143 总酸(以乳酸计),g/L ≥ 7.5 GB 12456 粗多糖,mg/100mL ≥ 200 《保健食品功效成分检测方法》(2011版) 总黄酮,mg/100mL ≥ 13 《保健食品理化及卫生指标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版) 多酚,mg/mL ≥ 0.7 GB/T 31740.2 γ-氨基丁酸,mg/L ≥ 20 QB/T 5197 环烯醚萜(以去乙酰车叶草苷酸计),mg/mL ≥ 0.18 附录A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污染物限量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铅(以Pb计),mg/kg ≤ 0.05 GB 5009.12 总砷(以As计),mg/kg ≤ 0.2 GB 5009.11 微生物限量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的要求。 表4 微生物限量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检验方法 n c m M 菌落总数a,CFU/mL 5 2 102 104 GB 4789.2 大肠菌群,CFU/mL 5 2 1 10 GB 4789.3 霉菌,CFU/mL ≤ 20 GB 4789.15 酵母,CFU/mL ≤ 20 GB 4789.15 沙门氏菌,/25mL 5 0 0 - GB 4789.4 注: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 4789.1及GB/T 4789.21执行。 a不适用于未经杀菌的产品。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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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海南省食品安全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60000774266654L | 发证机关 | 海南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制定食品安全行业自律规章,开展行业自律的活动、交流、培训、宣传、服务,承办政府部门委托事项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赵文阳 | ||
依托单位名称 |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 | ||
通讯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103号滨江花园2栋405室 | 邮编 : 570205 |